新聞、出版、資訊、言論自由

資訊自由-2010年8月份新聞摘要

八月 31, 2010

3.1 8月下旬,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出席香港記者協會午餐會時高調恐嚇香港傳媒,指有義務配合政府政策。22日下午,十多名市民響應網上號召,到西環中聯辦外請願,批評郝鐵川的言論反映中共意圖進一步打壓言論及新聞自由,並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放試探針。示威者在中聯辦外高舉「抗議郝鐵川恐嚇新聞自由,可恥!」的橫額,指中共政權打壓新聞及言論自由早已司空見慣,由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被控顛覆國家罪名,以至竭盡所能掩蓋淡化天災人禍的受難數字,都存在阻止傳媒報道及封鎖消息。請願人士在中聯辦外燃點香燭衣紙,哀悼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只屬空談,更高舉一幅大白布,寓意努力捍衛新聞及言論自由。最令示威者擔心的是,郝鐵川的言論明顯是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放風,試探香港市民反應,為日後進一步收緊香港言論空間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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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10年7月份新聞摘要

七月 30, 2010

3. 7月4日,香港記者協會發表名為「唸起緊箍咒,香港言論自由受壓」的言論自由年報,批評政府對不同聲音的容忍度愈來愈低,拘捕檢控示威人士,又愈來愈多與個別傳媒舉行吹風會,取代記者會,令資訊不公開及透明度低。政府發言人回應指,警方一向尊重市民和平集會和遊行及發表意見的權利,但過往有示威人士公然違反法律,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警方才會作出拘捕行動。記協主席麥燕庭批評,過去一年,政府對不同聲音的容忍度愈來愈低,最嚴重的是1月的反高鐵示威,警方向示威者噴胡椒噴霧。當局又在「六四」集會前夕沒收民主女神像,反映市民的言論自由進一步受壓。資訊自由方面,麥燕庭說,政府愈來愈多與個別傳媒舉行吹風會,取代記者會,交代重要政策和立場,令資訊不公開及透明度低。她認為,此風不可長,要求政府盡快訂立資訊自由法,確保市民可以查閱政府的資料及文件。政府發言人回應指,警方一向尊重市民和平集會和遊行及發表意見的權利。不過,當社會秩序受到破壞時,警方必須採取果斷及有效的行動。發言人又表示,香港是在亞洲區內最自由的地區之一,香港現時有40多份日報和600多份期刊,亦有不少國際通訊社等,是一個讓新聞界能百花齊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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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2010年5月份新聞摘要

五月 31, 2010

3.1 5月24日晚上7時半,曾多次被控非法廣播的民間電台突遭電訊管理局十多名職員,登門沒收包括FM發射器材及天線等約值兩萬元廣播器材。電管局發言人指,懷疑民間電台使用無牌電發射器作廣播,遂在法庭搜查令授權下,進入該柴灣處所,檢獲一台無線電發射器。行動中,有一名人士被要求協助作進一步調查。電訊管理局人員離去後,民間電台繼續網上廣播。民間電台行政總裁彭義桄表示,電管局職員在半小時內帶走所有器材,並抄寫相關人士的身份證號碼。他稱,雖未知電台何時可恢復直播,但會繼續網上直播節目,最擔心是未能趕及於「六四」燭光集會前補購器材,惟盼5月30日支聯會遊行籌款足以購置器材,作連續第六年的全港性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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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2010年4月份新聞摘要

四月 30, 2010

3.1 4月19日,美國《紐約時報》指出,網際網路搜尋引擎龍頭谷歌公司(GOOGLE INC.)去年12月遭來自中國的駭客入侵,短短兩天內,蓋婭的陣地就遭攻陷,受害規模與程度遠超過該公司先前公布的內情。駭客利用微軟「MESSENGER」網路即時通訊軟體的安全漏洞,藉由寄發訊息給谷歌在中國的一名雇員,揭開攻擊序幕。該中國員工連上一個中毒網站後,個人電腦就被駭客侵入,並被用來攻擊美國加州山景市谷歌總部關鍵軟體研發小組的工作站、竊取軟體庫中的程式指令與程式源碼。除中國人權人士的GMAIL電郵帳號資料及谷歌若干「智慧財產」遭竊外,谷歌至寶之一的「蓋婭」(GAIA,希臘神話中的大地女神)密碼管理軟體也同時被盜取。這套密碼系統是谷歌全球用戶存取谷歌電郵、商業運用程式等網路服務的通關控管機制。蓋婭軟體讓谷歌用戶與公司僱員只需輸入一次密碼,就可享用谷歌林林總總的各項網路服務。谷歌遇襲後立即大幅變更網路安全機制,但電腦專家指出,駭客經由此次攻擊有可能發現甚至連谷歌自身都還未察覺的安全弱點。而且駭客也可能在現已修改且易稱為「單一登入」(SINGLE SIGN-ON)的密碼管理系統程式中植入特洛伊木馬病毒,使其擴散到谷歌數十個全球資料中心,為駭客建立秘密的侵入點。像谷歌這類觸角深廣、影響無遠弗屆的網路巨擘,所匯集個人與企業資料難以計數,其網路安全機制與隱私保障措施自然備受關切。目前極大部分數位資料都儲存在運用「雲端運算」概念的電腦網路,因此即便是單一的安全缺口都可能肇致禍延千里的損害。國際社會對於谷歌等網路巨擘保護網友隱私能力的疑慮日益加深,加拿大、法國、德國、英國、愛爾蘭、義大利、荷蘭、西班牙、以色列與紐西蘭十國主管網路隱私權的官員,18日連署致函谷歌公司,指責其BUZZ社群服務網站對用戶的保護措施不周全,在網路上提供街景影像也嚴重侵犯隱私權,要求谷歌提供網友可自行調整設定的隱私保護機制,並讓用戶能更輕易地清除所申用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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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2010年3月份新聞摘要

三月 30, 2010

3.1 繼谷歌將網上搜尋器轉接至香港之後,美國專替顧客登記互聯網域名的公司Go Daddy,亦宣布停止在中國登記「.CN」為結尾的域名,原因是北京當局要求公司為顧客註冊時,索取客人的照片及身份證明文件。據報道,另一家美國域名註冊公司Network Solutions也宣布,去年12月起停止在中國註冊新域名,指中國的新規定具侵略性,為客戶帶來負擔。Go Daddy集團公司一名行政人員在國會一個委員會作證時表示,擔心中國政府的新規定會對顧客的安全造成影響。自谷歌公司從中國搬家後,中國境內許多公司包括中國聯通、中國移動兩大通訊公司與政府站在同一陣線,紛紛宣布取消與谷歌的合約。但與此同時,美國一些科技公司正在蘊釀出走潮。Go Daddy於2005年在中國展開業務。該公司表示,今年頭3個月,曾抗擊了幾十次「極度嚴重的黑客襲擊」,相信是來自中國。據《華爾街日報》報道,互聯網域名註冊服務商Go Daddy是繼谷歌之後,又一家削減中國業務的美國互聯網公司。中國是全球最大的互聯網市場。Go Daddy在美國國會中國問題執行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上發言,題為《谷歌與中國的互聯網管制︰人權與貿易的關係》。Go Daddy按計劃與谷歌、中國人權組織、電腦與通訊產業協會以及美國前駐外大使帕默一起作證。在這場事先準備的聽證會發言中,Go Daddy的執行副總裁瓊斯說,因中國政府要求互聯網註冊時提供帶照片的身份證明,該公司擔憂用戶的個人安全問題。她說,中國政府的這項要求會給新域名註冊帶來冷卻效應。眾議員史密斯讚揚Go Daddy的這項舉動。他在聽證會上說,谷歌開了全球皆聞的第一炮,現在第二家美國公司也響應號召要維護中國人民的權利。他還說,Go Daddy的舉措是美國IT公司要在實行壓制的國家採取正確行動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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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2010年2月份新聞摘要

二月 28, 2010

3.1 2月10日,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去信特首曾蔭權和中聯辦主任彭清華,要求當局嚴肅跟進香港記者在成都採訪譚作人案時遭公安粗暴對待的事件,向中央政府反映香港新聞界的不滿,希望內地作出公平、公正及獨立調查。而多名社民連成員就到中聯辦外抗議,要求釋放多名維權人士包括譚作人、劉曉波及黃琦。劉慧卿表示,去年有香港記者在新疆採訪時被毆打,曾蔭權聲稱已聯絡內地部門,但事後不了了之。劉慧卿批評曾蔭權跟進事件不夠積極,希望他能持續跟進,而非簡單回應。她又指出,國際社會不能容忍記者採訪時被粗暴阻撓,期望彭清華能將國際社會的標準,傳遞到內地。無國界記者亦對香港記者遭到公安粗暴對待,表示抗議,並譴責中國未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便向維權人士譚作人和黃琦分別判監5年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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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2010年1月份新聞摘要

一月 31, 2010

3.1 1月25日,北京因Google(谷歌)早前揚言退出內地市場,與美國政府展開的「數碼戰」升級,大力反擊,皆因了解此再非個別公司事件,而是白宮藉故對華展開意識形態之戰。惟北京慎勿因此更收緊網上管制,否則數碼競爭將陷不利位置。本應是事件主角的Google,其實早退下戰線.,在內地推出新宣傳吸客,明顯不願放棄潛力龐大的內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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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2009年12月份新聞摘要

十二月 31, 2009

3.1 12月27日下午,香港《明報》2名記者採訪20多名聲援異見人士劉曉波的市民時,於羅湖橋上香港境內,有內地執法人員進入港境,把其中一名記者推撞至深圳境內,再拘留接近3個小時,至晚上7時後才獲釋放;記者的回鄉卡被沒收,對方未有解釋原因。《明報》對內地執法人員越境阻撓記者採訪表示抗議,並要求特區政府跟進,以保障香港記者的採訪自由。事緣27日下午4時左右,逾20名聲援劉曉波的香港市民,欲到羅湖抗議。示威人士於4時15分左右,行至羅湖橋接近深港兩地的接壤中線時,有10多名內地執法人員一字排開。當示威人士接近港深分界線,多名深圳警察即上前拉走在場拍攝示威情況的示威者。同一時間,《明報》攝影記者葉漢華站在分界線的香港境內採訪,突然,被一名穿著便衣的人士推撞,記者被推過分界線跌入深圳境內,即時有5至6名內地執法人員(包括推撞記者的便衣人員)將攝影記者抬走。《明報》另一記者梁偉健上前表明記者身分,亦一併被帶走,二人先被拘留至一房間,然後分開查問,至晚上7時15分左右才獲釋,但對方並沒有解釋原因下,沒收二人的回鄉卡,記者要求取回也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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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2009年11月份新聞摘要

十一月 30, 2009

3.1 11月30日上午,民間電台涉嫌於2008年4月20日在旺角行人專用區非法廣播案件,於東區法院開審,控辯雙方陳詞後,裁判官裁定全部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12月14日裁決。案中9名被告,包括經營民間電台的海昇科技有限公司、台長曾健成及7名參與節目的前任及現任立法會議員,包括李永達、劉慧卿、李卓人、黃毓民、梁國雄、陳偉業及司徒華。梁國雄、陳偉業、司徒華及曾健成親自出席審訊,其餘眾人只派出律師代表到庭應訊,法院外亦有廿多名支聯會及教協會成員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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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2009年10月份新聞摘要

十月 31, 2009

3.1 10月21日,因發生香港記者到新疆採訪時遭武警毆打、被四川執法人員指稱懷疑藏毒等事件,民主黨劉慧卿在立法會動議辯論,譴責當局損害新聞自由,並促請特區政府,要求當局保證不再有同類事件發生,及在調查後向公眾交代調查結果。劉慧卿批評,特首曾蔭權9月到北京拜會各部委時,只向公安部長孟建柱提及事件,並不足夠。她促請特區政府向內地當局要求,嚴懲違規執法者,並對當局誣衊記者作出澄清及道歉;重新作出調查後,向公眾交代調查結果。除要求政府採取行動,議案亦促請傳媒機構,加強保障新聞工作人員在內地採訪安全,包括加強他們對內地法律認識,及檢討現時薪酬、保險及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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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9年9月份新聞摘要

九月 30, 2009

3.1 9月28日,電訊管理局首度引用針對廣播者的《電訊條例》第23條,檢控2008年4月20日,曾參與民間電台節目的多名嘉賓。被告為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海昇科技有限公司與7名嘉賓,包括司徒華、黃毓民、劉慧卿、李永達、李卓人、梁國雄與陳偉業。辯方指有關條例違反《憲法》,申請中止聆訊,控辯雙方先就是否違憲的問題各自申辯。控方的開案陳辭指出,有關條例針對明知無牌廣播而仍然「開咪」的人士,而大氣電波是有限的資源,並應用於民航、救護電台等範疇,政府有必要利用上述條文作適當規管,以保障公眾安全以及領有牌照的合法廣播者。控方又作比喻,稱若要打擊謀殺案,執法者檢控非法管有槍械者之餘,也要拘捕開槍殺人的兇手;同樣控方除檢控非法設置及營運電訊設備的人士外,亦要起訴利用非法頻道廣播的人士,始能有效執法,確保大氣電波得到適當規管。辯方卻稱,《基本法》與人權法原保障公眾享有言論自由,質疑控方在本案引用《電訊條例》第23條的必要性。9月29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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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9年8月份新聞摘要

八月 31, 2009

3.1 香港記者在內地採訪維權人士譚作人被審案,出發時被屈藏毒,以延誤採訪,手法令行家譁然。其實跑慣大陸新聞的,誰不是滿腦子「完全逃亡手冊」,心理與生理都防範如何在被阻撓採訪時全身而退。正如新聞界的前輩說,在大陸做新聞,情景有如警匪片,鬥智又鬥力。每次入住酒店時,第一件事是查看入住樓層的出口,公安若從左面來,便懂得在右面的門口逃之夭夭。男記者更要小心,每回到房間必定要上鎖,以防被公安推個妖艷女孩進來,真是水洗不清,還要英名盡喪。事件不過冰山一角。過去半年多,記者北上採訪受到干擾的故事,數之不盡。「六四」前,有一記者約了一維權人士見面,二人剛碰面打招呼,一群疑似便衣公安突然從暗角衝出來,硬把被訪者挾走,將他推上街口泊好的一輛車,揚長而去,恍如電影橋段。難得那維權人士已見怪不怪,還向記者揮手!好端端的一個大男人,就在日光下、在記者面前消失!跟蹤、電話勾線,更加普遍得如例行公事。中國國力強大了,卻是心虛至此。中國不高興,最不高興的是聽到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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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9年7月份新聞摘要

七月 30, 2009

3.1 7月28日,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譴責南華傳媒解僱一名為《Esquire》(君子雜誌)「六四」專題撰文的記者。記協認為事件反映香港的傳媒機構自我審查,將責任推在前線新聞工作者身上更是一錯再錯。被解僱的記者朱天韻則指出,訪問非常軟性,製作過程中並無考慮會否不能出版的問題。《君子》是男性讀者為對象的生活文化雜誌,6月號原定有16頁的「六四」專題,但付印時被抽起,未及更改頁數,以致缺頁。負責為專題採訪及撰文的朱天韻於6月底遭南華傳媒解僱,即時生效。記協在聲明指出,曾致函南華傳媒行政總裁吳旭,要求對方回應,但事隔兩個星期,南華傳媒仍未回覆。記協要求南華傳媒從速清晰交代記者被解僱的原因,並履行大眾傳媒機構應有之責任,承諾尊重旗下各刊物編採人員的工作和專業決定。記協同時要求,授權南華傳媒出版香港版《君子》的美國Hearst Corporation檢討與南華傳媒之間的協定,確保獲授權出版機構能恪守新聞自由的原則。朱天韻到目前為止仍未有新工作。她指出,「六四」專題是《君子》的組員一同構思,她則負責統籌及大部分訪問。由於內容側重生活文化,非常軟性,再者「六四」本身也是社會議題,大家都沒有考慮過專題會不能出版。她透露,公司認為專題被抽起一事可在公司內部解決,對她將事件公開感到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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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2009年6月份新聞摘要

六月 30, 2009

4.1 6月12日,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第六次出庭。上午9時,多個團體及數十名市民在東區裁判法院外聲援司徒華、梁國雄、劉慧卿及李卓人等其他被告。庭上法官排期於9月28日至10月5日審訊因出席2008年4月20日民間電台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的「開放大氣電波」論壇案件,並於9月7日預審。其他案件將於12月14日再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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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2009年5月份新聞摘要

五月 31, 2009

3.1 5月31日,喧騰一時的湖北賓館女服務生鄧玉嬌刺死官員案,警方宣布偵查終結。鄧女由原先被指控故意殺人,改稱「防衛過當」,要求鄧女性服務的官員黃德智被拘捕,並開除黨籍和公職。消息人士透露,官方憂心此案在「六四」20周年前夕持續發酵,突然宣布偵查終結,嚴懲官員,降溫民怨的企圖不言可喻。新華社引述湖北省恩施州警方表示,21歲女服務生鄧玉嬌遭到官員黃德智、鄧貴大強迫要求陪洗鴛鴦浴,鄧女拒絕後,遭對方拉扯推打、言詞侮辱,憤而持修腳刀將鄧貴大刺死、黃德智刺傷,屬於防衛過當。涉案官員遭解職案發後,鄧女用自己的手機報警,主動自首投案,並如實供述犯行。警方根據鄧女律師的申請,並考量其身體狀況,對其變更強制措施,改為監視居住,鄧女目前由家人陪伴生活,鄧女將移送檢查機關起訴。此外,幾乎在同一時間,中共巴東縣紀委和監察局宣布鄧案兩名官員的懲處。其中要求鄧女陪洗鴛鴦浴的41歲官員黃德智被拘捕,並開除黨籍,解除野三關鎮招商辦副主任一職。而另一名同行官員鄧中佳,雖沒有不法行為,但已造成社會不良影響,被解除招商辦副主任一職。而案發賓館「夢幻娛樂城」已被查封,負責人被拘留調查。學者律師紛聲援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導,鄧案在中國民間掀起軒然大波,大批網友聲援鄧玉嬌,學者和律師組成「鄧玉嬌聲援團」關注,更有記者到當地採訪被官員毆打,事件越演越烈。官方極為擔憂這起事件,會在「六四」20周年前夕造成「負面影響」。報導引述消息人士認為,鄧案的偵查結果雖無法百分之百令人信服,至少是官方對民眾的「臨時交代」,也在「六四」周年前夕緊急降溫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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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9年3月份新聞摘要

三月 30, 2009

3.1 3月25日,有廣州的網民嘗試登入YouTube.com,不消一會電腦屏幕顯示出一句「無法顯示網頁」,之後再嘗試觀看其他網頁和博客內的YouTube視窗內容,畫面同樣無法開啟,空白一片。早上,YouTube發言人證實,網站再由24日開始被中國當局封鎖,網民無法開啟,公司亦不知道被封的原因,但已盡快處理今次事件,務求令內地網民能瀏覽YouTube。官方暫未有進一步回應,而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沒有正面回應當局是否封鎖了YouTube網站,他只是說「我可以告訴你的是,中國政府依法對網絡進行管理」。秦剛又解釋:「我們鼓勵積極使用互聯網,但同時也對互聯網依法進行管理,防止對國家安全和社會利益有害的訊息傳播。」YouTube去年3月西藏騷亂事件發生後,亦曾被中國當局封鎖一段短時間,原因是網站內有大量由藏獨組織和民間發放、有關騷亂情況的短片。20日,即314事件一周年和310西藏解放50周年紀念日之後,西藏流亡政府再在YouTube發放一段長近8分鐘的短片,內容是大批身穿中國軍警制服的人士,衝入喇嘛寺,對藏人毆打和虐待。外電分析指,這是YouTube被封的導火線。時事評論員潘小濤亦認為,連大型網站YouTube都被封,主要原因除了西藏的敏感事件外,今年6月將會是「六四」20周年紀念,加上中共建政60周年等等,中國為保持穩定,故作出種種嚴防。潘估計,當局可能曾向YouTube要求封鎖部分敏感內容,但YouTube沒有妥協,故當局作出強硬姿態,表明「不論有幾大影響力幾受歡迎,照封就照封」。據官方的數字顯示,今年中國網民人數已突破3億,在無窮無盡的互聯網世界,網民發布消息的速度,相較傳統媒體更快捷。以2月的中央電視台大樓的大火為例,有網民早於大火發生後10分鐘內,即晚上8時半已將現場的片段上載至優酷網,之後更不斷更新內容,反而官方的新華社,要直至晚上10時許才發出第一則簡訊,相片欠奉。而去年汶川大地震,成都大學生率先在土豆網發布地震時的片段,多家媒體爭相引用。事實上,中國當局有「網絡警察」監控網站內容,已不是甚麼秘密,但過去大都只是嚴控國內網站的內容,而海外一般的網站,監控則較少。如去年6月貴州發生的萬人火燒縣公安局的事件,內地網站最先發布消息,不出一天,所有內容都被屏蔽,有網民就轉移陣地至YouTube,當局既不能封鎖,當時也未有將整個網站封閉,故最終讓更多人得悉事件。雖然今次YouTube被全面封殺,但在資訊無障礙的互聯網世界,相信網民自有應對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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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9年2月份新聞摘要

二月 28, 2009

3.1 2月28日上午10時,新華社宣布中國總理溫家寶將於下午3時在「新華網」及「中國政府網」與網友交流,至10時14分,網友「tianjige」發出第一條問題「請問總理,何時可以進行車票實名制?」至高峰期,僅新華網專用討論頁每分鐘收到超過10頁(約200條)留言。其實,能得到總理回應的留言只是鳳毛麟角,有的提問更是石沉大海。香港《明報》記者曾嘗試提問有關「六四」事件等問題,惟問題一直無法「過關」,「六四」一詞不見於網;也有香港媒體提出有關西藏及達賴喇嘛的問題,亦不能見諸網上。不過,亦有一些涉及香港的可以上留言板,有「白兔奶糖」網友說,港人在內地工作時並沒有納入「五險一金」保障範圍,希望總理重視;也有自稱為雷曼投資者的港人留言,指不滿香港政府的處理,希望中央政府可以介入。香港《明報》亦曾就有關金管局總裁任志剛退休傳聞、開放自由行、送贈國寶給香港,及新任澳門特首人選等向溫總提問,留言全部可在網上出現。下午,中國總理溫家寶通過兩個官網與網民進行逾兩小時的即時交流,網上反應極為熱烈,共收到來自國內外網友超過30萬條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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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9年1月份新聞摘要

一月 31, 2009

3.1 1月15日,民間電台涉嫌非法廣播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代表律師表示,由於民間電台正就案件向終審法院上訴,裁判官接納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15日。東區裁判法院合共處理40宗涉嫌民間電台非法廣播的傳票,被告包括民主黨劉慧卿和李永達、職工盟李卓人、社民連黃毓民、陳偉業和梁國雄,其他被告還有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支聯會主席司徒華,以及公民黨張超雄等。部分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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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8年12月份新聞摘要

十二月 31, 2008

3.1 12月12日,民間電台的被告海昇科技有限公司、曾健成、陳妙德、潘達強、楊匡和梁國雄被上訴庭裁定敗訴,這宗無牌廣播案須於2009年1月15日重返東區裁判法院,連同其餘十多名被告交由裁判官游德康繼續審理,假如各人上訴至終審法院後仍然敗訴,他們將面對最高入獄5年和罰款10萬元的刑罰。曾因於去年5月以嘉賓身份開咪而被檢控、高呼「坐監就坐監啦」的77歲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表示,絕對支持「阿牛」等戰友上訴至終審法院並繼續公民抗命「開咪」。司徒華指出,現時雖無計劃再當嘉賓,但如獲邀請,絕對樂意開咪。根據《電訊條例》第20條,任何人如因無牌廣播罪成,經簡易治罪條例檢控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入獄2年,經公訴被定罪則最高刑罰為罰款10萬元及入獄5年。因各被告聲言上訴,因此相信2009年1月15日裁判官將不會審理餘下程序,而會押後至取得終審法院結果後再決定。除本案6名被告外,其他被票控的電台嘉賓包括劉慧卿、李卓人、李永達、陳偉業、張超雄、黃毓民和司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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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8年11月份新聞摘要

十一月 30, 2008

新聞自由 4.1 11月18日,台灣世界中文報業協會第41屆年會,上午8時在台北市晶華酒店3樓宴會廳舉行開幕式,總統馬英九應邀致賀詞。馬英九強調,他們一定要捍衛新聞自由,政府不會幹預媒體。他說,面臨世界經濟不景氣,報業也遭遇困境與挑戰,肩頭更為沉重,但啟迪民智、為民喉舌,以及協助政府改進施政,是報業不可逃避的責任,也是民眾的期待。他期許中文報業能立足在華人歷史文化基礎上,協助推動華人地區的民主化與自由化。馬英九指出,與西方報紙比較,中文報有其特色,除了文字的不同,編輯形態包括副刊在內,則是西文報紙所沒有的,報紙雖面臨來自電子媒體的競爭壓力,但無可否認的,報紙在輿論掌握及議題設定方面,不是電子媒體所能比擬的。世界中文報業協會會長張曉卿表示,傳統中文報業須超越紙張傳播力以及政治、地理疆界,並且網際網路化,才能化危機為轉機,達成報業新使命。他以《華盛頓郵報》等國外報業網路化轉變為全球性媒體為例,期盼這種經驗能移植到中文報業,引發更多元影響力。台北市報業公會理事長項國寧指出,台灣報業環境面臨電視、網際網路及國際經濟衰退等危機,很多老品牌的媒體也因而走入歷史,報業必需求新求變,才能創造新局。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鄭貞銘專題演講「世界中文報協四十年」。他指出,中文報業必須承先啟後,提升專業才能盡社會責任,第四權無限上綱,將會侵犯個人生活自由及隱私,新聞人必須在兩者間謀求平衡。聯合報系總管理處總經理王文彬表示,閱聽眾取得資訊方法改變,報業必須朝向「影音、即時、互動、行動、搜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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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2008年10月份新聞摘要

十月 31, 2008

4.1 10月22日,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發佈的「二零零八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標」,台灣在過去一年的新聞自由程度排名第36,比前一年退步四名,但在亞洲排名第二,僅次於日本。這項評比所涵蓋的時間是去年9月到今年8月底。根據指標,台灣與波士尼亞、維德角、南非、西班牙和美國並列第36;日本排名第29,南韓和香港分居第47和第51,新加坡排名第144。中國在全部173個國家當中排名第167,新聞自由程度只勝過越南、古巴、緬甸、土庫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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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8年9月份新聞摘要

九月 30, 2008

3.1 9月27日,新華網在首頁刊登短文,就25日刊登一「27日的新聞」向網民道歉。9月25日上午9時45分58秒,新華網貼出一則新聞,「太平洋上夜未眠,「神七飛船第30圈測控側記」。這則新聞是在「神舟七號」25日點火發射前整整12個小時,就刊出原訂27日發生、27日編髮的新聞。這顯然是一篇預先寫好的「新聞」,但由於「技術失誤」,被提早張貼於新聞網上。該則新聞後來被新華網以「技術理由」刪除,但透過搜索引擎的「頁庫存檔」,新華網的糗事仍無法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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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8年7月份新聞摘要

七月 30, 2008

4.1 英國廣播公司報導,在一些媒體向中國當局投訴後,一些以往被中國封閉的網站已經解禁。報導說,中國當局從沒有宣佈解禁任何網站,因此要找出一個網站有沒有被封鎖,必須每天點擊它們看看能否登錄。7月31日下午,英國廣播公司記者嘗試登錄該公司的中文網,結果是暢通無阻。以往這個網站是被封鎖的。以往同樣被鎖的維基百科中文網已經解禁,甚至可在這個網上讀到有關「六四」天安門抗議活動的標題。國際奧委會發言人說,這是「初步令人鼓舞的跡象」。不過,一些非新聞的網站,包括國際特赦、法輪功的網站仍未解禁。外國媒體日前向中國當局投訴無法進入一些網站,聲稱這違背了北京保證外國記者可以自由報導奧運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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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8年6月份新聞摘要

六月 30, 2008

4.1 6月22日,中國近代新聞史上的傳奇人物陸鏗在美國三藩市病逝,終年89歲。這位堪稱中國新聞界「祖父級元老」的老記者、老報人,不但以「不畏強權、忠於理念」的傳奇一生,為中國新聞業豎立一個職業典範,還以他先後坐過國共兩黨20多年監獄的經歷,成為兩岸三地絕無僅有的人物。他臨終前一句「下輩子,我還是要當記者!」足以令無數新聞從業者肅然起敬。遵照遺囑,陸的遺體將送回老家雲南安葬。這位閱盡歷史滄桑的一代報人,因肺栓塞於6月初入住三藩市醫院,在醫院昏迷10天後,於22日早上10時05分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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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2008年5月份新聞摘要

五月 31, 2008

4.1 5月23日上午,民間電台被控非法廣播案,十多名被告,包括六名立法會議員,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被控的社會民主連線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表示,《電訊條例》已被裁判法院裁定違憲,要求裁判官釋放所有被告,但遭拒絕。裁判官重申,上訴庭的裁決對裁判法院有約束力,因此要等候上訴庭的裁決。法庭會連同另外兩宗相關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一併再提訊。被控的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在庭外表示,民間電台於5月底、六四及七一均會繼續廣播。另一名被控人士羅就批評案件多次押後,浪費公帑,認為應該將公帑作四川地震賑災之用。民間電台在今年1月初,未有理會法庭的禁制令在旺角行人專用區廣播,11名參與人士,包括6名立法會議員,在東區法院被票控非法廣播,以及串謀協助他人進行非法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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