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新聞

1996年新聞

中國民運- 1996年12月份新聞摘要

十二月 31, 1996

12月上旬,西安異見人士張宗愛由於與前學運領袖王丹在境外聯合發表文章﹐被西安市中級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5年徒刑。西安市中級法院在判決書羅列了張宗愛四項控罪﹕一.94年11月﹐張宗愛與王丹合寫了一篇題為「一個坐了五年牢的人民代表」的文章﹐提供給香港媒體發表﹐攻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二.張宗愛參加了王丹發起的「汲取血的教訓﹐推進民主與法制」的56人簽名書。三.張宗愛寫信給台灣名人蔣緯國﹐「企圖與海外反動勢力勾結」。四.接受美國一華僑寄款100美元﹐「接收國外敵對勢力捐助」。張宗愛現被關押在西安市郊的省公安廳看守所﹐張宗愛被判處5年徒刑後表示不服﹐已向陝西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得知張宗愛被判刑後﹐其妹張昕曾於12月5日想去看守所看望張宗愛﹐但看守所不讓他們見面。張宗愛今年56歲﹐61年畢業於西北大學﹐是國民黨著名將領張治中將軍的姪孫﹐張治中是49年國共談判國民黨首席代表。89年﹐張宗愛當選西安市人大代表﹐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後﹐他寫了一封彈劾書給當時的全國人大委員長萬里﹐要求彈劾總理李鵬﹐結果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5年徒刑。94年8月出獄後﹐繼續從事民運活動﹐96年6月再次被捕﹐9月初再次被控「反革命宣傳煽動罪」﹐9月16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至12初才正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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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1996年12月份新聞摘要

十二月 31, 1996

12月1日,美國商務部長坎特表示,在迫使中共改善人權紀錄的同時,華府也正積極爭取與中共進行經濟合作的利益,以求取美國在利益與人權基本價值間的平衡。坎特在接受美國有線新聞網(CNN)訪問時表示:「在制定外交政策時,美國的利益及價值觀必須同時兼顧。」在此之前,坎特已經對外宣布,他將在柯林頓的第二任期中辭職。坎特表示,美國對中共政策應保持前後一貫,否則中共將無法了解美國的政策、價值觀,以及美國的利益所在。針對如果美國的利益與價值觀產生衝突,例如今年聖誕節中,美國小孩收到的聖誕禮品都是來自大陸囚工的製品時,美國將如何自處的問題,坎特表示,如果雙方貿易是公平進行的,這就不是問題。他說,事實上,除非通過與中共的全面接觸,否則美國在人權、核不擴散、亞太的和平穩定與經濟發展等多方面的目標,都將無法達成。另外針對華德迪斯奈公司因負責發行一部有關達賴喇嘛影片而受到中共當局威脅一事,坎特表示,無論如何,迪斯奈公司有他自己的選擇。他並補充說,美國必須平衡政治與經濟的利益,並採行深思熟慮的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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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1996年12月份新聞摘要

十二月 31, 1996

12月1日,中國正式頒布台灣記者赴大陸採訪規定。規定簡化了台灣記者赴大陸採訪的申請手續。與香港記者相比﹐台灣記者赴大陸採訪﹐將不再由新華社香港分社管理﹐改為由國務院和地方「台辦」管理﹔赴大陸主要省市採訪的申請渠道也比香港記者較為直接﹐可以直接向這些省市的「台辦」提出申請,由台辦管理大陸自87年開放台灣記者赴境內採訪。據北京的台灣問題專家指出﹐89年9月﹐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曾就台灣記者在大陸採訪問題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項。此次頒布的規定除了簡化台記者採訪申請手續外﹐並無太多新意。專家指出﹐實際上﹐這項規定﹐主要是對11月初台灣陸委會發布《大陸記者來台常駐辦法》作出回應。台灣陸委會11月4日通過的「大陸記者來台常駐辦法」﹐允許大陸記者赴台常駐一年﹐之後並可延長一年時間。當時﹐陸委會曾樂觀的預期大陸將會在今年底明年初派記者到台灣常駐。但辦法公布之後﹐大陸方面一直未作任何反應。專家指出﹐實事上﹐大陸近期並不打算派記者常駐台灣。主要原因包括幾個方面﹐首先是兩岸關係一段時間以來停滯不前﹔二是大陸目前正集中全部精力為香港回歸做準備﹐對台問題將會擱置一段時間﹐至少一年內不會有什麼突破性措施出台。北京的態度是﹐香港的事先辦好﹐台灣問題不用急﹐「擱在那裏跑不了」。97年1月實施由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頒發的《關於台灣記者來祖國大陸採訪的規定》﹐共12條﹐將於97年1月1日開始實施。國務院台辦新聞局負責人就此規定發表談話時指出﹐「規定」主要在三個方面對現有管理辦法進行了調整﹕一.確定由國務院台辦和其授權的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東﹑海南﹑四川省(市)及深圳市台辦直接受理﹑審批﹑管理台灣記者的採訪﹐不再通過新華社香港分社﹐以減少環節﹐簡化台灣記者申請手續。二.部分調整台灣記者「採訪證」的申領辦法。台灣記者到北京採訪﹐仍由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頒發「採訪證」﹔到其餘省﹑自治區﹑直轄市採訪﹐「採訪證」改由當地台辦代發。三.台灣記者採訪的申請時間﹐由原來的提前15天縮短為10天。這位負責人說﹐隨著兩岸關係的發展﹐赴大陸採訪的台灣記者愈來愈多﹐人數逐年增長﹐到目前已近5,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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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制- 1996年12月份新聞摘要

十二月 31, 1996

11月30日,在北京結束的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通過了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周南﹑王叔文﹑曾憲梓等委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一致強調﹕這是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後的又一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重要法律。他們指出﹐《駐軍法》無論從整體或具體規定上看﹐「都符合基本法﹐體現「一國兩制」精神﹐對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長期穩定﹑繁榮與安全具有重大意義。」這部法律從起草﹑修改到審議通過歷時四年之久。起草班子參閱了31卷英文版香港法律﹐一百多本香港案例匯編﹐翻譯整理了一百萬字的資料﹐還深入研究了英軍司法管轄情況﹐並借鑒了世界其他各國的軍事立法。在起草過程中﹐還通過各種渠道聽取了港人的意見。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駐軍法》草案進行了反覆﹑認真的審議。正如上述三位委員所概括的那樣﹐這是一部「完整﹑系統﹑成熟的治軍法律」。港人中唯一的一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曾憲梓說﹕「廣大港人是完全能夠接受這部法律的。」周南說﹐基本法明確規定﹐「九七」後﹐中國政府將對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方針﹐與此同時﹐香港的國防和外交將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中央對這部法律的制定始終採取慎重而又認真的態度﹐嚴格遵循基本法關於香港駐軍問題的原則性規定。他說﹐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對《駐軍法》草案進行了初步審議﹐會後邀請中央有關部門和部分專家座談﹐徵求意見。法制工作委員會同有關部門還在深圳召開座談會﹐廣泛徵求香港地區的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以及香港特區籌委會中的港方法律界人士和香港大律師公會代表的意見﹐並在此基礎上作了必要的修改。因此﹐在這部法律的整個起草和制定過程中﹐既體現了維護國家主權的原則﹐又充分發揚了民主。當問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同英軍法有何區別的問題時﹐周南說﹐最大的差別在於英軍駐港的費用﹐包括軍事設施的開支等都由香港居民負擔﹐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的一切費用均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不會動用香港納稅人一分錢。周南說﹐現在距香港回歸祖國只有半年時間﹐「我相信﹐駐港部隊一定會認真學習和研究如何具體實施這部法律的所有條文﹐並歡迎廣大香港居民能夠很好地同駐港部隊合作﹐並按照《駐軍法》對他們進行監督。」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叔文說﹐《駐軍法》的立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它要求駐港部隊既要遵守全國性法律﹐又要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地法律。《駐軍法》在立法過程中主要突出了以下幾個要點﹕一.明確駐港部隊的職責﹐即﹕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維護香港安全﹐同時還要根據「一國兩制」的方針﹐尊重香港當地的社會制度﹑港人的生活方式﹐尊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這對發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搞好同香港居民的關係是十分重要的﹐對保證駐港部隊能依法履行職責也是十分必要的。二.明確駐港部隊和香港特區政府的關係。《駐軍法》一方面強調駐港部隊不干預香港當地的事務﹐另一方面強調香港特區政府支持駐港部隊履行防務職責。這種關係有利於駐港部隊完成其防務任務。三.明確駐軍人員犯罪案件﹑民事侵權行為和後勤供應(如供水﹑供電﹑供貨等)合同糾紛的司法管轄權。《駐軍法》專門就駐軍人員在執行職務﹑非執行職務時的犯罪和涉及民事侵權行為等情況下的司法管轄權作了十分明確的規定。按照《駐軍法》﹐駐軍人員在香港執行職務時構成犯罪的﹐由內地軍事司法機構管轄﹔而在非執行職務時構成犯罪的﹐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管轄。這樣做充分尊重香港的自治權和司法權﹐有利於保護香港居民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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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消息- 1996年12月份新聞摘要

十二月 31, 1996

11月29日,中國和印度在新德里簽署了兩國在邊境裁減駐軍的協定﹐流亡印度的藏族團體隨即提出反對﹐稱沒有藏人的參與﹐中印不能討論印度與西藏的邊境問題﹐「600萬藏人不會接受這項協定」。30日,逾百名流亡印度的藏人試圖衝擊中國駐新德里大使館﹐抗議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訪問印度﹐結果與數百名警察釀成暴力混戰。目擊者稱﹐警方拘捕了約50名示威藏人。在江澤民訪問印度的第三天﹐一隊抗議江澤民到訪的流亡藏人試圖衝擊中國駐新德里大使館﹐示威隊伍被警方阻擋之後﹐有部分人向大使館的白色大門扔石頭。警方緊急傳召警車到場﹐約有25名示威藏人被拖上警車﹐其中有幾名藏族青年因此而受傷。據悉﹐示威開始時﹐有約十名藏族小孩跑向大使館﹐分散警方的注意力。與此同時﹐其他示威者乘巴士趕至﹐全速衝向大使館﹐並企圖攻佔大使館﹐但被警方迅速制止。示威者被擋後﹐在大使館門外高叫「江澤民去死」等口號﹐又焚燒中國國旗﹐有些人還向大使館扔石頭。示威者阻擋了該區的交通﹐警方被迫要求增援。這是流亡印度的藏人連續第三天進行反華示威。中國大使館的一名外交官員表示﹐事前並沒有收到任何信息﹐完全沒料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據稱﹐有人看到大使館的保安人員拍下了示威的過程。另外,中國外長錢其琛與印度外長古傑拉爾進行了會晤﹐錢其琛重申了中國政府關於西藏和達賴問題的原則立場﹐強調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希望印度政府繼續恪守在此問題上的承諾。印度外長古傑拉爾表示﹐印度政府充分尊重中方的立場。印領導人已多次表明﹐西藏是中國的一個自治區﹐印方決不允許達賴集團在印度領土上從事反華政治活動。此外﹐總部在倫敦的「西藏資訊網絡」消息稱﹐尼泊爾警方在11月18日向32名越過邊境進入尼泊爾的流亡藏人開火﹐有3名藏人被射傷。據稱﹐還有幾名藏人﹐包括小童在事件中被警察用警棍毆傷。尼泊爾警方解釋說﹐是這群藏人不理會警方著他們停止前進的命令﹐並向警方扔石頭﹐警方才出於自衛向他們開火。被射傷的3人分別是臀部、大腿和膝蓋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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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制- 1996年11月份新聞摘要

十一月 30, 1996

在自由市場經濟中﹐企業破產是一個常規性的現象。而在中國大陸﹐企業的破產則是在近些年來才成為一個話題的新現象。耐人尋味的是﹐在最開始的時候﹐「破產」兩個字好像是一種瘟疫﹐而在最近幾年中﹐「破產」又似乎成為人們追逐的一種時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雖然是在86年12月2日通過的﹐但早在這部法律通過之前的三個月﹐即8月30日﹐遼寧省瀋陽市防爆器材廠宣告實施破產。這是49年以後﹐大陸首家宣布破產的企業。在當時﹐各大報紙紛紛詳細報導了這個消息﹐無論是企業的領導人還是職工﹐都對未來憂心忡忡。其後﹐雖然陸續對一些嚴重資不抵債的企業實施了破產﹐但這些企業的職工都會把破產看作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就是連地方政府官員也對本地企業破產持消極態度﹐因為破產企業職工的重新安置﹐就是一個不小的負擔。然而﹐時至今日﹐風氣卻為之一變。在相當一些地方﹐人們不再將破產當做避之惟恐不及的瘟疫﹐相反﹐卻將其當做一種追求的時髦﹐一個企業宣布破產了﹐不但地方政府和企業主管部門高興﹐就是企業的領導和職工也興高采烈。甚至﹐還沒有宣布破產的企業﹐卻在積極活動要求「破產」﹐以致在一些地方出現「破產風」。只要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就不難發現人們對於企業破產態度的變化是如何發生的﹐按照目前的規定﹐一個企業因資不抵債宣布破產的時候﹐首先要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破產費用﹑職工安置費用﹑養老(退休)準備金和拖欠的稅款。經過這些扣除之後﹐企業真正能夠用來還債的﹐往往在總債務中佔一個極小的比例﹐通常連一成都到不了﹐其餘的債務則通過破產被免除了﹐而破產企業的債權人基本是國家銀行。於是﹐就出現了這樣一種合乎邏輯的說法﹕「企業破產實際上是破銀行的產」。由於目前國有企業的破產還基本是一種由政府操持的行政行為﹐而且由於破產而處於失業狀態的是多少年來一直抱著鐵飯碗的「全民所有制職工」﹐因而﹐在一個企業破產之後﹐通常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對破產的企業進行重組。一些破產企業經過重組之後﹐廠長還是原來的廠長﹐經理還是原來的經理﹐職工也仍然是原來的職工。唯一不同的是﹐原來遠遠超出現有資產規模的巨大的債務被輕易地免掉了。由於原來的債務包袱被免掉了﹐加上地方政府所施加的影響﹐這樣重組的企業會更容易從銀行中得到新的貸款。吃虧的是銀行按照有關的規定﹐在企業破產的時候﹐如果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存在因玩忽職守而造成企業破產﹐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追究其刑事責任。但這樣的規定﹐在企業破產的實際實施過程中﹐並沒有得到認真地執行﹐有的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企業破產之後﹐不僅沒有受到處分﹐反而受到提拔。如某省一個廠的廠長﹐在任五年﹐貪污腐敗﹐致使該廠虧損七千多萬人民幣﹐只能實施破產。但此人卻被提拔為市長助理﹐後因東窗事發﹐受到法律制裁。這也是廠長經理們不怕破產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見﹐在產權不明﹑政府行為隨意的環境下﹐如何使企業破產不變味﹐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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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運- 1996年11月份新聞摘要

十一月 30, 1996

10月上旬,山西省山西大學近千名學生因不滿省教委未將該校列入被稱為「二一一工程」的全國一百所重點大學評審名單﹐在太原市的山西省政府門外高舉標語﹐不滿省教委將「重點大學」名額給予另一所大學。學生的不滿情緒最後演變為「反貪污腐敗」集會﹐當地政府對此大為緊張﹐即時派出百多名武警監控請願現場﹐以預防事態進一步擴大。學生認為﹐省教委體制內部存在嚴重的腐敗現象﹐有學生指省教委將太原理工大學列入國家預審的一百所重點大學名單﹐是「另有乾坤」。後經省政府耐心解釋和校黨委的疏導﹐學生和平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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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1996年11月份新聞摘要

十一月 30, 1996

廣西南寧及青海西寧先後再次發生保安人員毆打無辜市民事件﹐兩地的傳媒均呼籲當局重視對保安人員的管理﹐因有愈來愈多的保安人員不但不保民安﹐甚至利用其職權欺侮百姓﹐目無法紀。10月24日﹐廣西南寧市的「大熱門」商場爆出了近一年來第四起顧客和商場保安人員的衝突﹐一名男子攜女友在該公司購物時被保安人員懷疑偷盜而要進行搜身﹐但這名男子認為搜身是對自己人格的污辱而堅決拒絕﹐結果他被商場三名保安人員毒打﹐左耳嚴重受傷破裂流血。據透露﹐雖然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包括搜查消費者身體及物品﹐侵犯消費者權益及消費者的人身自由﹐但許多商場仍放任保安人員對顧客進行搜身甚至拘扣。南寧這間商場過去一年多已有四起顧客反抗搜身和商場保安衝突事件成為當地新聞﹐但當地政府卻對這一事件態度曖昧。青海西寧今年內也發生過多起保安人員毆打市民事件﹐受害者青年農民﹐外地商客﹐甚至還有中小學生。11月6日﹐一名青年農民在一家小商店購入一包變質香煙﹐店主欺侮這名農民﹐召來了三名保安人員﹐他們不問青紅皂白將這名農民毒打一頓﹐再用手槍頂著他的頭把他帶回保安員辦公室繼續毒打﹐最後再用手銬把他吊在樓道上﹐三小時後這名農民成功弄斷一支手銬逃走﹐稍後向公安局報案。11月14日﹐兩名外地客商和西寧明珠賓館的保安人員發生衝突﹐結果這兩名客商被打得頭破血流﹐他們向賓館管理部門投訴無果後致電電台投訴﹐稍後有十多名記者聞訊往賓館採訪﹐竟然被賓館粗暴轟攆。西寧公安局承認﹐目前有些保安員質素低下﹐目無法紀﹐尤其是企業和商場裏的保安﹐當局已再次要求進行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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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1996年11月份新聞摘要

十一月 30, 1996

11月6日,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王學賢在第51屆聯合國大會關於新聞傳播議題的會議上譴責某些西方大國在新聞領域實行強權政治﹐肆意操縱大眾傳媒的行徑。王學賢指出﹐一些習慣於冷戰思維的人違背《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打著「新聞自由」的幌子﹐利用甚至操縱大眾傳媒﹐有的不惜花費重金﹐建立所謂的「自由電台」﹐到處兜售散發著「冷戰」氣息的陳詞濫調。他說﹐這些人不僅熱衷於宣揚發展中國家的落後與消極的東西﹐而且任意誇大﹑歪曲甚至編造事實﹐醜化這些國家的人民及其政府﹐企圖將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其他國家﹐干涉別國內政﹐挑動分裂和動亂﹐企圖顛覆他國合法政府。王學賢還說﹐這些人在新聞領域大搞「雙重標準」﹐將其好惡強加於公眾輿論﹐對那些有礙於其推行全球戰略的國家則大肆攻擊﹐攻其一點而不及其餘﹔而對自身存在的問題﹐或則美化﹐或則視而不見。王學賢認為﹐有必要訂立「信息高速公路」的運行規則﹐「以防止某些人在這一公路上橫行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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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消息- 1996年11月份新聞摘要

十一月 30, 1996

11月上旬,正在巴黎訪問的流亡海外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因法國總統希拉克怕得罪中國而未獲接見之後,卻獲得法國國會兩院贈送象徵法蘭西「自由、平等、博愛」的紀念金牌一枚,以及一份由329位法國左右派參議員及國民議會議員聯合簽署支持西藏自主的共同聲明。法國國會議員在這份將送達法國政府、歐洲聯盟,及聯合國秘書處的聲明書中表示,他們無條件支持達賴喇嘛和平爭取西藏政治自由,呼籲中國停止對藏人的迫害,尊重藏族應享的基本人權,盡速與達賴喇嘛進行和平談判。對於法國總統希拉克與總理朱佩因怕得罪中國,避而不見,達賴表示理解。他還是希望法國能主持正義,運用其在歐洲聯盟及聯合國的影響力,促使中國打開對話之門,使西藏在國際監督下早日獲得高度的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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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運- 1996年10月份新聞摘要

十月 31, 1996

10月3日,著名中國民運分子魏京生的私人秘書童屹服滿兩年半的勞教徒刑獲釋。童屹回到武漢家中表示,在營中她受到非常苛刻的對待。每天都從事摺紙盒及製髮夾的工作,異常沉悶。目前她並無任何計劃,只希望從報章和其他媒介中,了解這兩年多在中國發生的事情。童屹,現年28歲,94年4月4日深夜被當局拘捕,當局未經審訊判她入勞改營兩年半。她說﹐勞教制度是中國社會的一個特色﹔而勞教者的待遇亦遠較監犯刻苦。勞教者與監犯最大的不同是勞教者一般都可以保留公職。根據中國《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勞教者每天不能少於3小時的學習時間﹐勞動亦不能超過6小時。勞教者又可以保留公職﹐並發給適當工資。另外﹐勞教者居住面積又不得少於3平方米﹐並要保證勞動教養人員每天有8小時的睡眠時間。不過﹐童屹指﹕勞教的生活完全超出預料之外﹐除了吃飯及睡覺﹐每天最少也要工作12小時﹔她們也不能看電視﹑報紙及聽廣播。生活完全與世隔絕。她說﹐在勞教期間﹐她每天早上5時30分就要起床﹐中間除了有三餐進食時間外﹐就一直要工作至午夜12時為止。偶然才有機會將收工時間提前在晚上7時或8時。童屹說﹕「據我自己分析﹐我們的待遇比監獄犯人遜色﹐主要是因為我們的刑期較短﹐有八成人只是被判一年勞教。而監犯的刑期較長﹐有些甚至是終身監禁﹐太艱苦的工作他們會熬不住。」她更將勞教與監獄生活作了一個簡單的比較﹕監犯可以看書﹑看報及聽廣播﹐而勞教人員則不可以;監犯全部生活開支由監獄負責﹐而勞教者的生活用品則要自資;監犯的勞務費起碼有40元或以上﹐但勞教者每月只有5元零用錢而已;監犯工作時間是8小時﹐而她們原訂只是工作6小時﹐但每天往往要強迫工作12小時。她投訴說﹕「管理幹部常常扣起我們每月5元的零用錢。伙食很差﹐只有在節日才有一點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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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1996年10月份新聞摘要

十月 31, 1996

10月10日,中共六中全會公報指出為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新聞宣傳必須堅持黨性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據北京新聞界表示,在中共最高領導人江澤民最近視察人民日報並發表講話後,當局對輿論控制更為收緊。在加強突出「江核心」宣傳的同時,中宣部近日下達通知要求各報刊,不准報的不要報導,不確定的、搞不清楚的也不要報導,不服從組織規定的報刊最嚴重處罰將被停刊。消息透露,中共中宣部近日透過新聞出版署下達通知。不准擅自報導的新聞主要是涉及港、台事務。台灣事務方面必須聽從「招呼」,統一發稿。香港方面,由於九七將屆,為確保香港回歸後穩定、繁榮,媒體前一陣子出現的「香港熱」必須冷卻。媒體對香港事務的報導,對內,不能對廣大民眾造成九七後人人可以去香港的錯覺,對外,更要防止因大陸內部一些「不實」報導削弱港人對「一國兩制」信心,進而影響對台統一。在此原則下,儘管港、台掀起一波波保釣行動,大陸各報刊幾乎不報導,也就不足為奇了。其他不得報導的,包括影響社會治安及穩定文稿。尤其是正值「嚴打」之際,一些報刊不得一五一十的報導犯罪案例,以免「助長犯罪」。據了解,一些以報導「中國特大案」來吸引讀者的報刊、雜誌生計立即受到影響,給工作人員造成莫大壓力。中宣部要求各媒體多報導六中全會議題「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中宣部透過新聞出版署對各報刊下達有關指示。新聞出版署署長于友先持「尚方寶劍」乘勢警告說,將整頓大陸各報刊,要求各報刊各自統計所報導的「正面」新聞及「不當新聞」比例。在此一背景下,北京各報刊及電視近來天天出現「精神文明建設」典範李樹麗新聞及照片。在中宣部主持召開學習李樹麗事蹟下,這位北京公車服務員頓時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連向來以新聞取向「打擦邊球」的北京青年報也順應政治潮流以半版刊登李樹麗圖文,黨報《人民日報》更是大力號召全國各界學習其奉獻棈神。在此之前,廣受北京讀者歡迎,在小報攤隨處可看到的《北京青年報》,因為新聞處理過火,該社社長被撤換。據知情者透露,該社長是替總編輯扛下責任,報社上下對其為人深表敬佩。外傳,該社長下台原因是報導杭州某食品廠生產飲料危害兒童健康,遭廠方反控所致。事實上,在「講政治」的北京官場。真正的下台要害,是年初報導西昌衛星發射失敗,引述總工程師消息說,「發射要是失敗了,不得了」,暗示要有中央領導負責,「在國內外造成極壞影響」。一位資深新聞從業人員表示,當局管制新聞措施使眾多傳媒人士感覺「喉嚨被掐得很緊」。分析其原因,不難理解,值此「後鄧」、「江核心」交接班之際,要穩定內部形勢,必先控制各大小傳媒,畢竟,大陸各傳媒向來是為政治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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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1996年10月份新聞摘要

十月 31, 1996

10月16日,中共副總理兼外長錢其琛在北京接受「亞洲華爾街日報」專訪表示,九七後香港的言論自由將有限制,非但媒體不得發表攻擊北京領導人的言論,港人也不得參加類似紀念「六四」這種「干涉祖國內政」的活動。在整個訪談中,錢其琛給人很深的一個印象,即九七後中共將抓緊對香港政治自由的控制。例如,在有關九七後異議人士的問題,他就強硬的表示,如果屆時這些人要走,「那就走吧。如果想留,就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而在回答九七後,港人可否參加紀念「六四」事件活動的問題時,錢其琛也明確指出,「未來香港不可以舉辦一些直接干預祖國大陸內政的政治活動」,並警告說,九七以後香港的言論自由將有限制,「媒體可以批評,但不准造謠或說謊,也不准對中國的領導人進行人身攻擊」,理由是「這不符合新聞道德,也不符合個人道德」。詢及這些限制是否規定在香港基本法內,錢其琛未明確答覆,也不願說明違反限制者會否下獄,只說「基本法有規定,但對能否人身攻擊並無明訂條文」,他也不認為基本法會訂這樣的條文。錢其琛最後透露,九七後中共外交部將派遣一位至少是「副部級」的官員駐香港,其位階將是屆時中共駐港官員中的頂層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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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消息- 1996年10月份新聞摘要

十月 31, 1996

10月5日,總部設在英國倫敦的人權組織「西藏資訊網絡」披露,中國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期時,曾對西藏人進行大規模搜捕、政治迫害及由人為造成的饑荒。「西藏資訊網絡」獲得西藏已故十世班禪喇嘛的一份報告,這份長120頁共7萬字寫成的報告,記錄了中國當年曾對西藏進行宗教滅絕及種族清洗的政策。報告並提及,由於毛澤東發動的「大躍進」失敗,導致西藏人經歷了一場人為錯誤造成的饑荒,人命死亡慘重。中國當年對西藏人民進行大搜捕,在每個地區最少一萬人,甚至更多人被捕,不論他們有罪與否,無一倖免。另外,家人或親屬犯罪,全家判處死刑。與此同時,因「大躍進」導致西藏嚴重饑荒,全家饑死情況普通。而一人感染疾病,傳染至百人受感染,集體病死的情況也司空見慣。故此,經歷了這段時期之後,西藏人口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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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運- 1996年9月份新聞摘要

九月 30, 1996

8月31日,廣州著名民運人士王希哲被禁止前去美國參加一項國際會議。今年5月,美國加州大學亞洲研討會為紀念文革三十周年,決定於今年10月12至14日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召開「劉少奇及其思想」研討會。因王希哲是文革中著名「李一哲」大字報的撰寫人,故該中心向王希哲發了邀請信,請他在研討會中發表一篇關於文革時期被迫害致死的前國家主席劉少奇的演說。王希哲欣然接受邀請,並即詢問廣州公安當局是否有批准的可能,公安當局回覆說「允許申請」。王即依例由請。但申請上呈後於8月31日得到海珠區公安分區正式通知覆不予批准,但並沒舉出任何理由。王希哲對政府的決定表示遺憾,認為這是中國政府無視聯合國人權宣言的又一例證。8月30日晚,王希哲被召至派出所,面受公安當局的警告,不得在境外撰文批評李正天。王希哲反問,魏京生案審判後,他批評江澤民的信在外發表,也未受到過專門的警告,為何批評李正天卻要受到警告?莫非李正天比江澤民更重要?警方未予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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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1996年9月份新聞摘要

九月 30, 1996

9月3日,英文《中國日報》刊登署名評論文章,批評美國推行「人權外交」有礙兩國關係。文章指出,美國大力渲染壓迫藏人、虐待孤兒及出售囚犯器官等人權問題,是要「圍堵」中國。「為了污蔑中國,美國從沒停止過公開攻擊中國的人權記錄。」文章警告中美關係已陷入低谷,並指摘美國一直試圖透過冷戰把中國推向多黨政制。文章說,蘇聯解體後,美國就要求中國「採取類似的步驟步向民主」。這篇強烈批評美國的文章,緊繼中國總理李鵬周一表示中國不會跟隨西方式民主後刊出。2日,李鵬會見丹麥外相彼得森時表示,中國在發展民主和法制方面有自己的風格,西方國家不應期望中國會抄襲他們的模式。他說,「政治偏見」破壞了中國與西方的關係。《中國日報》這篇文章更指美國「長期站在反共立場」是困難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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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1996年9月份新聞摘要

九月 30, 1996

9月上旬,北京當局最近對大陸電子傳媒頒布一項新的管制政策,規定全國所有的廣播、電視台﹙站﹚自今年起實行年檢制度,年檢合格的可繼續經營,發現出過「政治事故」或重大責任事故等問題的,將遭整改或其他懲處。據悉,當局實施此項政策的目的在於更有效地加強對意識形態方面的控制。由廣播電影電視部制定施行的新政策規定,電子傳媒的年檢內容包括:有無發生政治事故或重大責任事故;是否按規定轉播中央和省級台的廣播電視節目;是否按規定渠道購買、取得節目;播放境外影視劇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違反衛星電視節目接收管理的有關規定,有無出租頻率、頻道或播出時段的行為;等等共18項。規定要求,各地廣播電視台﹙站﹚每年1月底前全面檢察上一年實際執行情況,上報主管行政部門。省級主管部門在進行復查後,於每年3月底前將檢查情況書面上報廣電部。廣電部將視情況進行抽查。廣電部說,符合年檢要求的電子傳媒,統一發給合格證書;年檢不合格者,將視情況進行整改或其他懲處。另方面,北京當局極力鼓勵大陸報業已出現的兼併之風,要求報紙由租放經營走向集約經營,以治「散」治「亂」。不過,當局規定報業兼併必須以黨報為主要力量,目前也僅批准黨報為兼併主體,對一些嚴重違規的報刊則要注銷登記而不許其納入兼併。國家新聞出版署副署長梁衡近日說,近年大陸報業大發展中,出現數量多,結構重復的散、濫現象。一些報紙因管理不善,辦報質量差,處於艱難的苦撐局面,這些報紙可以由一些具有政治優勢和經營優勢的黨報、大報兼併。他透露,至今為止,大陸已有9家大報兼併報刊12家,被兼併報刊均已步入健康發展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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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自由- 1996年9月份新聞摘要

九月 30, 1996

9月中旬,據官方最新的統計資料顯示﹐目前中國信仰伊斯蘭教的有1,700多萬人﹐信奉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人數分別為近400萬和650萬人﹐佛教﹑道教由於沒有嚴格的入教儀式和規定﹐因而入教的確實人數難以統計。據悉﹐到目前為止﹐全國寺觀教堂和宗教活動點共有7萬多處﹐其中佛教寺院9,500多座﹐道教宮觀600多座﹐清真寺2.6萬餘座﹐天主教堂4,000多處﹐基督教堂8,000多處。官方稱﹐在憲法和宗教法律保護下﹐8個全國性宗教團體﹑2,000多個各類地方性宗教社會團體和20多萬名教職人員﹐分別獨立地組織宗教活動﹐辦理教務﹐先後開辦了48所宗教院校。同時﹐各宗教都出版了自己的經典﹑書刊﹐僅《聖經》就超過1,000萬冊。中國於94年頒布了《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和《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成為有關宗教方面的兩個單項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宗教活動不允許違反國家法律﹑損害人民利益﹑製造民族分裂﹑破壞國家統一。預計經過5至15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較完整的宗教法規體系和監督機制﹐使宗教領域的一切涉及社會公共事務的活動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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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消息- 1996年9月份新聞摘要

九月 30, 1996

9月2日,流亡哈薩克的回教分離主義分子聲稱,新疆當局已逮捕180名回教教士、可蘭經教授和學生。新疆檢察署決定「以反革命為目的的殺人未遂罪」,起訴一名涉嫌以政治動機行刺新疆高幹的男子,如果罪名成立,他將被處以死刑。新疆政府諮詢局副主席阿隆哈納吉和他兒子,5月12日在步行至喀什市一座回教寺時,遭3名男子伏擊,受到重傷。原先報導說,這項攻擊行動係「一般暴徒」所為,而非回教分離主義分子的陰謀。一名暴徒在槍戰中喪生,另一名暴徒阿度列玆受到重傷。由阿度列玆被控的罪名顯示,中共當局認為這項攻擊行動係由新疆支持獨立運動所策劃。中共公安人員已在新疆西南部展開大規模鎮壓行動。自7月14日展開為期100天的鎮壓行動,係針對教導「宗教教理,以及軍事訓練」的地下學校或會所。報導說,迄今已有大約19個秘密會所關閉,98人被拘押。領導「維吾爾聯合民族革命陣線」的摩里西表示,8月31日,在新疆喀什市有50人被拘押,從7月中旬以來,該地區另有130人被捕。摩里西質疑中共烏魯木齊電台的報導,報導指稱,公安人員僅是將這些人集合起來上愛國教育課程。摩里西引述新疆維吾爾領袖的話說,這不是真的,他們已經被捕。摩里西的說法從新疆法制新聞得到證實,該報報導,在8月中旬前被拘押的98人中,有12人被判勞教。另有68人受「行政處罰」,15人仍在接受調查,3人已經獲釋。新疆宗教事務局一名發言人在烏魯木齊接受電話訪問時,仍否認中共正大肆逮捕回族分離主義分子的報導。他說,他們並未被捕,而僅聚集起來上愛國教育課程。他補充說,如果回教分離主義者假宗教之名從事分離活動,將受到法律制裁。喀什市公安局一名官員亦拒絕證實回族分離主義分子被捕的消息,他強調,在新疆,只要這些活動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宗教活動的自由已獲得保障。新疆約有1,000萬維吾爾人,維吾爾聯合民族革命陣線表示,自今年4月以來,新疆地區已有1.8萬名分離主義活躍份子和支持分離主義者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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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運- 1996年8月份新聞摘要

八月 30, 1996

7月30日,中國著名民運人士劉曉波要求人大通過法例,保障新聞自由和打破政府對新聞的壟斷,以遏止官方傳媒廣泛的貪污。劉曉波在被釋放半年後,即致人大公開信中要求人大迅速行動,鬆開共產黨對新聞媒介的箝制。劉曉波在公開信中說:「壟斷消息來源壓制了人民在精神和生存上的自由。」「壟斷導致特權,特權導致不公平競爭,而不公平競爭導致貪污。」劉曉波是八九民運的著名活躍分子。劉表示,人大應該立法保護言論和出版自由,以打破國家對新聞的壟斷,使到傳媒市場能夠百花齊放。一直以來,傳媒工具都是共產黨統治國家的主要宣傳武器。他表示:「現在很難說他們會否作出反應,因為他們對於這些事情向來都沒有固定的對付方法。」在過去,上書「人大」不是冷淡對待便是上書者給政府拘捕。劉在去年初曾因聯絡多名異見人士和知識分子,多次上書人大,結果被公安拘捕,在未經正式檢控的情形下被拘禁超過七個月,今年1月方獲釋放。劉曉波表示,今次上書的原因是鑑於中國傳媒愈來愈貪污腐化,記者通常要收回佣才報導「有償新聞」,月入不足2,000元人民幣的記者出入可駕駛名貴房車,經常報導官員貪污腐化的新聞機構卻對員工貪污不聞不問。他還表示,當局對出版、廣播業施以嚴厲控制,並沒有帶來公平客觀報導。劉曉波這次呼籲人大立法保護記者及他們消息來源的要求,並未受到北京當地傳媒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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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1996年8月份新聞摘要

八月 30, 1996

8月1日,美國國務卿克里斯托弗表示,美國在人權方面仍與中國有重大歧見,但將具建設性地處理這個問題。他並重申,美國希望和平解決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的問題。克里斯托弗在眾院國際關係委員會就美國外交政策的一次聽證會中作證時表示,美國仍以人權為其外交政策最具價值的項目之一。但是,除了說政府相信與中國政府來往將有機會影響北京之外,並沒有表示克林頓政府將如何增進中國的人權。加州共和黨籍一位眾議員批評克林頓政府當前所持的政策是人權「最重大的災禍」。他相信,中國缺乏人權的此一事實未來將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雖然美國在與北京關係方面已渡過若干危機。這位眾議員呼籲克林頓政府就中國的人權情勢採取強硬政策,一如因違反人權而對緬甸施加經濟制裁那樣。他認為,如果克林頓只是談論人權而不對北京作其他表示,又讓中國從與美國的經濟活動中牟利,中國獨裁者不會把美國對人權的關切當一回事。克里斯托弗則解釋說,維持交往是與中國關係方面較好的政策,並表示,中國歷史上違反人權最嚴重的時候是在中國被世界其餘地區孤立的時候。他說:「我不認為交往或甚至從事貿易的本身會解決問題。我也不認為,如果過去兩年我們不給他們正常的貿易關係,我們會更好。」他又說:「只要與他們交往,我們就有機會影響他們。」克里斯托弗在答覆詢問時說,美國與中國的關係已恢復「正面動力」,同時,雙方近幾個月來在核子禁止擴散與知識產權方面已有長足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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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制- 1996年8月份新聞摘要

八月 30, 1996

8月6日,勞顧會勞方委員會見北京勞動部代表後引述﹐勞動部承認現行欠缺法例監管勞務輸出事宜。外經貿部國外經濟合作司司長施何求表示﹐目前最難應付的是外地中間人剝削情況,好像類似香港中間人王舒華的事件﹐中國政府便很難處理﹐而即使在新加坡﹐亦出現一些不法的中間人剋扣。因此輸出勞務現存的一個關鍵問題﹐就是如何解決外地中間人的剝削情況。他續說﹐廣東省勞動廳已向北京解釋﹐指與王舒華毫無關係。而這類外地的中間人如果要收取費用﹐應該直接與相關的勞務公司交涉﹐而不是向工人收費。另外﹐施何求表示﹐新制定的法例嚴格規管輸出勞務的收費問題﹐包括輸出勞工的原有工作單位﹐不可收取勞工每月底薪超過12.5%的「停薪留職」費用﹔而勞務公司亦不可另外收取勞工底薪超過12.5%的服務費。如果外經貿部收到濫收費投訴﹐將按情況施以警告、要求退費甚至停止公司經營權的懲罰性措施。而勞動部國際合作司林姓副司長則表示﹐國務院正研究來自外經貿部、工商部、公安部及中華全國總工會就新例的意見﹐而新例亦要求上述部門應互相協調﹐不可各自為政。施何求指出﹐《輸出境外勞務人員權益保障法例》可於本年10月以前完成﹐並且會以行政指令形式頒布﹐屆時將在國內各大報章刊登。此外﹐由外經貿部統一制訂的輸港勞工培訓教材﹐亦已編印完畢並分發各地的培訓中心。施何求指﹐教材加進有關香港雇傭條例的內容﹐讓來港工人更清楚自己權益。不過﹐他說﹐由於香港「補充勞工計劃」只有二千個配額﹐因此本年上半年申請來港工作的工人不是很多。本港勞工處則表示﹐經已有三家指定經營輸港勞務的公司向該處登記成為職業介紹所﹐受《職業介紹所條例》監管﹐只可收取外勞首月工資最多一成作為佣金﹐及不可向外勞收取任何登記或手續費。 8月中旬到9月上旬,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今年反腐敗鬥爭的部署,中央紀委、監察部決定派出十個專項檢查組分赴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15個部委,對今年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這次檢查的重點有四方面:領導幹部在住房方面存在的以權謀私問題;貫徹制止用公款吃喝玩樂有關規定的情況;清理違反規定乘坐小汽車情況;領導幹部禮品登記、收入申報、國有企業業務招待費向職代會報告等三項制度的執行情況。13日舉行的檢查組全體人員會議上,中央紀委副書記侯宗賓表示,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以來,中央就黨政機關和企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問題先後提出39個「不准」,在今年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對領導幹部特別是省、部級領導幹部在遵守政治紀律和廉潔自律方面,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8月中旬,第一次對中國現行有效法律進行全面﹑系統﹑權威性釋義的大型工具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釋義全書》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局和中央二十多個部委等58個單位的260餘位法律專家﹐歷經數載﹐精心編撰完成﹐近日由中國言實出版社出版發行。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彭真為該書題詞﹕「人民當家作主﹐依法辦事需要有法律常識﹐需要努力學習掌握憲法法律武器。」該書共820萬字﹐分三大類﹐全面收錄了49年到96年6月我國現行有效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按憲法及國家機構法類﹑民商法類﹑行政法類﹑經濟法類﹑社會法和勞動法類﹑刑法類﹑訴訟及非訴訟程序法類﹑95年以來通過的法類法規等七大類八大部分編排﹐再按每部法律通過的時間順序逐法逐條釋義﹐並在有關法律釋義後﹐附有與每部類法相關的有關法類決定和配套的行政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被收入該書並逐條釋義的現行有效法律共170部﹐有關法律問題的決議﹑決定和行政法規共有468個。該書由八屆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顧問宋汝棼﹑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項淳一﹑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顧昂然等任顧問﹐原國務院法制局局長孫琬鍾任主編。參加撰寫的均為學有專長的專家﹐他們大多參加過相關法律的起草﹑調研﹑審議﹑修改和通過﹐對每部法律的立法背景比較了解﹐並對國內的相關法律有較多研究﹐所以更能準確地反映出各類法律的立法意圖﹑基本內容和條文規定的具體含意﹐因此全書釋義具有權威性。 8月中旬,中國新的《破產法》正在起草之中﹐新的《破產法》實施後﹐對國企破產將有特別規定。據悉﹐目前國有企業之所以難破產﹐主要是難在職工安置和作為國有企業最大債權人的國家銀行對破產的承受能力。為解決此兩大難題﹐新的《破產法》擬在國有企業破產的特別規定中注入以下內容﹕國有企業作為債務人向法院申請破產時﹐應提交國家授權投資管理或主管該企業的機構同意其申請的文件﹐這樣使破產後存在的兩大難題﹐在向法院申請破產前就能有一個解決預案。規定國有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以拍賣或招標為主依法轉讓﹐出讓金首先用於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對國有企業的職工住房﹑學校﹑醫院﹑幼兒園等社會公益事業和福利設施﹐除沒有必要續辦並能整體出讓的計入破產財產外﹐均不計入破產財產﹐由破產企業所在地的市或區﹑縣人民政府整體接收管理。但新的《破產法》生效後新建的職工住房應計入破產財產。這樣規定有利於解除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的後顧之憂和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8月10日上午,廣東省勞動廳副廳長甘兆炯在宣傳﹑貫徹中國第一部關於集體合同的地方性法規──《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座談會上表示﹐目前﹐重點是外資企業﹑私營企業等非國有企業﹐以及進行現代企業制度試點的國有企業﹐其他具備條件的企業也可積極穩妥地進行。《條例》將於9月1日實施,目的是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經濟發展。94年底﹐省勞動廳協助國家勞動部在深圳市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的試點﹐隨後在廣州﹑佛山﹑茂名﹑珠海﹑中山等市﹑縣的企業進行了試點。據廣東省總工會主席陳冰在會上介紹﹐目前﹐全省已有白天鵝賓館﹑肇慶藍帶集團高利公司及廣州鋼鐵集團公司等一千多家外商投資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私營企業實行了集體合同制度。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有20個地及市由市委市政府或由有關部門與地方工會聯合發文﹐要求在所屬企業廣泛推行集體合同制度。陳冰透露﹐預計到今年年底﹐全省有將近三千家企業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力爭用3年時間完成全省簽訂企業集體合同。甘兆炯還說﹐目前仍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換時期﹐勞動關係自我調節體系尚不完善﹐配套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措施還處在逐步建立過程中﹐他要求已經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試點工作的地區﹐總結經驗後逐步推廣﹐尚未開展試點的地區﹐應盡快推行試點。《廣東省企業集團合同條例》的出台﹐標誌著廣東省企業勞動關係調整工作邁上一個新的台階。 8月中旬,據中國官方統計,自中國《勞動法》去年開始實施後,中國勞動部門去年全年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3.3萬件,比94年上升了73%;中國各級法院去年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達28,285件,今年上半年又受理了18,118件。而勞動法實施前,法院每年受理的此類案件只有一萬多件。勞動部部長李伯勇表示,一些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鄉鎮企業嚴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直接導致勞動糾紛上升。統計數字表示,93年全國勞動爭議發案率與92年相比,國有企業增長30%,集體企業增長七倍,三資企業增長六倍。中華全國總工會稱,集體勞動爭議案件也呈大幅增長趨勢,去年達2.5萬件,比上年增長74.6%,涉及職工45萬人,比上年增長46.9%。全總副主席張國祥說,「勞動爭議案件的上升,特別是集體勞動爭議案件的上升,不僅影響了經濟發展,也帶來了許多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全國人大常委近期將派遣五個執法檢查組,分別到內蒙、江蘇、吉林、廣東和甘肅五省區檢查《勞動法》實施情況。據勞動部稱,雖然實施了《勞動法》,但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特別是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鄉鎮企業此類問題更為嚴重,其中包括超時加班、拖欠工資、事故頻發、甚至還有雇傭童工、體罰、污辱勞動者的現象發生。 8月下旬,中共軍方正在加緊起草的「戰爭法」將賦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宣告戰爭及緊急狀態的權力,此一法律制定完成後,影響所及將不止於軍隊,還包括中共的政治體制,甚至連兩岸關係都可能受影響。中共「戰爭法」最引人注目之處,在於它將根據中共憲法規定,明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要向中共最高政權機構「全國人大」負責,國家進入戰爭狀態、緊急狀態將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作出決定,授權中共國家主席簽發,由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執行。報導說,中共中央軍委法制局已組織專門起草班子,召集專家學者,對有關戰爭、軍隊和國家關係等問題進行研究,要在廣泛吸收各國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國情制定出權威的「有利於軍隊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法律。這部法律的草擬「難度極大」,因為涉及到許多敏感問題,包括中共領導體制、軍隊指揮體系、執政黨與軍隊的關係等,甚至也涉及到國際關係、兩岸關係及本來的港澳駐軍等。這些問題既複雜又敏感,需要審慎處理。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對戰爭狀態、緊急狀態、軍隊調動指揮權、宣布反擊外國侵略等均有明確規定。中共解放軍的建軍原則是「黨指揮槍」,軍隊必須服從黨的絕對領導。體制上共軍的最高領導機構是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而中共中央軍委主席通常是中共黨的最高領導人(黨主席或總書記)兼任,加上中共的「國家軍委」和「中央軍委」是掛兩塊招牌的同一組織,因此所有軍隊調動和宣戰、戒嚴等權力均由中共中央軍委控制,實際上就是中共中央軍委主席控制,充其量再加上政治局常委會背景。在此體制下,中共過去幾次對外戰爭如參加韓戰、與印度邊境戰爭、對越戰爭等,都是中共的最高領導人所決定,有時甚至未經政治討論,例如89年「六四事件」宣布戒嚴和調動軍隊進入北京,都是在這種情況下作出的決定。 8月27日早上11時起,因商務糾紛在中共人民大會堂南門前連續進行逾22個小時絕食抗議的天津台商秦學強,希望將一份請願書遞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早上9時30分,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全體會議,人民大會堂四周進行管制,秦學強被中共公安人員架離到北京市東城區公安單位。秦學強是天津裕友企業的副總經理,該公司因中共對產品出口設限的問題而遭天津海關禁止產品出口,裕友企業因而除了遭受鉅額經濟損失外,還受到上、下游廠家的追訟。他表示,天津裕友企業是在89年開始到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進行投資,90年開始投產,資金原先投入500萬美元,至今已陸續投入總計700萬美元。裕友企業主要經營桐木加工外銷,其產品百分之百外銷,上游為河南的桐木產地,產品外銷地區包含日本及台灣等。秦學強說,桐木加工出口在他們進入大陸投資設廠前,原先並不必取得出口許可證,94年11月1日,中共對外經貿部頒布了一項法令,才開始要求桐木加工出口必須申請出口許可。但秦學強表示,他們對這項法令原不清楚,一直到95年1月1日該法正式施行,他們在95年2月的一批出口產品遭海關禁止後,才知道相關政策,而且之後的許可證申請,也遭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拒絕。他認為,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在這件事情上,有「不作為」的疏失。中共政策改變造成裕友企業的巨額損失,除了該企業原先的資金投入以外,目前秦學強及裕友企業還都因違約問題,被河南的桐木原產商追訟,而該公司另外有對台灣、日本方面的違約問題,整體經濟損失超過一億元人民幣。對此,秦學強表示,他曾透過法律途徑與天津高級人民法院、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有過接觸,但都不得解決,天津人民法院甚至涉及偽造文書的違法問題。此外,他也曾向中共天津市台辦、中共國台辦、台灣海基會等單位求援,但都無法解決,最終只有採取抗爭的手段。在北京東城區中共公安人員的聯繫下,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28日早晨派了辦公室主任王凱及一名尹姓律師與秦學強進行商談,雙方決定,29日早上9時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辦公室進行正式討論。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辦公室主任王凱表示,秦學強所屬裕友公司發生的問題,是中央政策改變的結果,在中共經貿部與日本有關出口配額的協商後,才作出對天津裕友企業禁止出口的決定。他說,這是中共宏觀政策改變的結果,實際上不存在什麼求償的問題,但天津開發區方面也不希望因為此事,造成台商對天津投資卻步,因此正協力進行解決。王凱表示,由於秦學強尚沒有充分準備,說不清求償的數額,也拿不出具體出口產品數額的相關評證,因此商談將等待裕友企業準備妥當後再繼續進行。王凱對秦學強在未告知開發區的情形下進行的法律及政治抗爭行動,略感不滿。他並表示,雙方協商拖延的結果,完全由於裕友企業準備不及,與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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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自由- 1996年8月份新聞摘要

八月 30, 1996

8月15日,人權組織「國際特赦」透露,今年3月,一名75歲高齡的羅馬天主教主教曾經穆,被中國當局控以非法組織群眾在他家中聚會的理由,用勞動教育這種不用審訊的行政刑罰判他勞教3年,目前這位老主教在獄中身體虛弱,健康欠佳。據悉,曾經穆去年11月22日被當局拘留在看守所時,已患嚴重肺炎。其實,曾氏一生,曾有超過23年的時間在獄中渡過。在中國,基督徒一直廣被當局關注,天主教徒更甚,這因為他們跟從羅馬天主教教區而拒絕加入國家控制的天主教組織有關。據估計,目前加入國家認可的愛國教會信徒約有300萬人,不過,參與地下教會聚會的信徒卻有300萬至1,000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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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消息- 1996年8月份新聞摘要

八月 30, 1996

8月4日,新疆回教分離主義分子聲稱,過去兩週來他們已對新疆的鐵路系統進行了近50次的炸彈攻擊,使得部分地區的交通陷於癱瘓。流亡哈薩克的新疆回教獨立運動領袖穆克里西說,自7月20日以來,新疆分離分子已發動47次炸彈攻擊鐵路的行動。他引述新疆分離主義戰士的報告說,這些攻擊炸毀了新疆北部一條聯繫烏魯木齊與柯拉的鐵路幹道,全線共有五座橋樑被摧毀,在這條鐵路上如今還有一個寬約200公尺的大洞。目前,中共當局已出動數千名工人搶修。早先,穆克里西領導的「聯合民族革命陣線」曾指稱,反抗軍最近在與中共軍隊的衝突中,已擊斃數百名中共解放軍。不過,中共官員則否認這種說法。「聯合民族革命陣線」表示,中共當局為壓制動亂,近幾個月來已逮捕了18,000名維吾爾人。新疆與哈薩克、吉爾吉斯與塔吉克等回教國家接壤,境內1,000萬維吾爾族回教徒的分離主義運動近幾個月來有重新抬頭之勢。新疆的分離主義分子上週曾表示,當地的武裝團體已在當地建立數處槍械及彈藥庫。近年來,中共高層紛紛走訪中亞回教國家,意在爭取上述國家不要支持新疆回教分離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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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 1996年8月份新聞摘要

八月 30, 1996

8月上旬,北京再度強化意識形態控制。內地傳媒遭停刊整頓﹐主管和編採人員被撤換的個案不斷傳來,其中三家出版社被查封。在「講政治」的名義之下﹐當局加緊了對思想文化界自由風氣的壓制﹐全面封殺外來思想與觀念進入中國的管道。一場「反自由化」運動又在悄悄的展開。北京強化意識形態的控制﹐是因為高層擔憂當前大陸社會的思想失控狀況。官方的意識形態已經空有其表。雖然人們依然把馬列主義和「講政治」掛在嘴上﹐但實際上不但普通老百姓﹐就是大部分中共黨員和幹部也早已把這些教條扔到了一邊。同時﹐外來思想文化的影響愈來愈大﹐「土產」的封建迷信和頹廢的生活方式也沉渣浮起。當局把治安惡化﹑官場腐敗﹑社會風氣不良等問題都歸咎於思想失控。對此﹐江澤民等高層領導再三呼籲重視精神文明建設﹐據說今年的北戴河會議亦將會討論此一議題。在大陸物質文明日益進步的同時﹐確有必要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使文化不致嚴重滯後於經濟發展。但是﹐精神文明建設應著重於建設﹐而不是以壓制﹑封鎖和控制的辦法所能奏效的。其實﹐十多年來的歷史教訓應該已經足以使北京的領導人明白﹕思想是無法壓制和消滅的。即使封殺了所謂「異端」思想﹐也並不能維護官方意識形態的獨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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