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23條立法-2003年8月份

八月 30, 2003

1.1 8月31日,基本法23條關注組成員、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表示,關注組與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將於9月5日會晤,稍後將開會討論與李少光會面談及的議題,目前未有具體內容。梁家傑指出,希望政府這次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進行一次真正的諮詢,無論在時間或修訂內容上,均不應設底線。梁家傑呼籲,當局推出諮詢文件後,必須多聽意見,並作出中肯及客觀的歸納,才為草案最後定稿,然後啟動立法程序。除基本法23條關注組外,李少光9月2日約見立法會早餐派成員,4日會見民主黨。民間人權陣線發言人蔡耀昌在另一個場合表示,「民陣」不會約見李少光,但不排除個別的「民陣」成員約見李少光。蔡耀昌指出,本周內再發信予特首董建華,這次已是「民陣」第三度致函,董建華必須履行較早時承諾,接見不同界別代表。

1.2 8月30日,6名參與「七一」大遊行人士,因不滿警方以暴力對付示威者,聯同20多位民間團體成員到警察投訴課投訴,包括「七一」當日被拘捕的譚靄君。她指當日被警方警告「以後唔好再參與呢鱓№」,感到警方打壓言論自由。

1.3 8月26日,對於行政會議成員兼民建聯主席曾鈺成建議明年立法會換屆後才立法,民主黨涂謹申表示:「那倒不如押後到2007、2008年落實全面普選後才立法。」涂謹申解釋,民主黨向來認為香港無迫切需要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若內容不會削弱港人的人權自由,也不反對立法,最佳保證是待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之後才立法。他否認這是刻意拖延:「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也是《基本法》規定的,若說我們拖延落實23條,我也可以說有人拖延落實《基本法》規定的普選目標。」基本法23條關注組成員兼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將向李少光明確表示,反對以舊有的藍紙草案和54項政府修訂作諮詢藍本,最少要加入關注組和民主派提出修訂建議,讓市民有選擇,否則便難說這是真誠的諮詢。余若薇表示,若政府採取「最低限度」原則立法,將本來與《基本法》第23 條無關的立法建議抽起,相信可在一年內完成立法。對於民主黨建議全面普選後才立法,她坦言這比較理想化,她擔心若香港遲遲不立法,將來內地或香港發生突發事故時,再匆匆立法,立法內容可能更嚴苛,不如趁現在太平盛世,經過理性討論,在無特定時間表下完成立法。

1.4 8月21日,澳洲參議院一致通過動議,對23條可能影響港人的人權自由表示關注,並提醒中國政府《聯合聲明》保障港人的人權自由五十年不變。動議歡迎特區政府對《基本法》第23條草案作出多項修訂,包括「七一」遊行後提出三大修訂,但認為須進一步修訂和澄清才可實施。動議又期望,中國政府落實在立法會實施民主管治的承諾,並促請特區政府理解《基本法》第23條可能影響港人的公民自由,這些個人權利和自由正是民主發展的基礎。澳洲政府當年亦公開支持《聯合聲明》。中國駐澳洲大使馮鐵在辯論前去信各參議員,指澳洲參議院辯論和通過有關動議是不適當的,特區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保障了港人的人權自由,香港立法會已廣泛和深入地諮詢民意,大部分愛國愛港的港人都支持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董建華完成有關立法工作。信件指出,香港民主只能一步一步發展,這是港人為了自身的最佳利益達成的共識,只有這樣才能維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中澳關係要有良好發展,建基於互相尊重和互不干預對方內部政策原則,希望澳洲參議院切勿辯論和通過有關動議,以維護和推動兩國關係發展。正在澳洲訪問的民主黨李柱銘,批評信件內容不盡不實,部分澳洲參議員更認為中國大使館的做法才是干預別國內政,他說:「你叫人支持《中英聯合聲明》就無問題,現在別人問你有沒有遵守就是干預?」李柱銘訪問澳洲和紐西蘭,向當地政界人士講解《基本法》第 23條問題。此外,民建聯主席兼行政會議成員曾鈺成撰文,建議明年10月立法會換屆後,才重新開始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免再次惹來匆匆立法的非議。曾鈺成否認因為擔心民建聯在明年立法會選舉的表現,才要求押後立法,是客觀上本屆立法會只餘下一年會期,沒有把握完成所有立法程序。

1.5 8月19日晚,民間人權陣線召開會員大會後決定,每星期去信特首董建華,約見公開對話,直至董建華定出約見時間為止。「民陣」23條工作小組發言人蔡耀昌表示,暫無意約見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或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因為「無理由老細唔肯見你,便約其手下」,但「民陣」轄下的團體,會各自約見李少光及林瑞麟。蔡耀昌亦已決定留任發言人,並加強與成員間的溝通。他表示,在參選區議會期間,交由副發言人孔令瑜頂上,以避免利益衝突,「民陣」原則上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若政府認為有必要立法,應公開解釋。

1.6 8月18日,英文《中國日報》發表署名文章,批評香港前铫召集人劉慧卿和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早前公然以立法會議員身分為「台獨」張目。文章更說,難保劉慧卿不會推動香港市民進行公投,決定香港是否獨立,這便犯下分裂國家罪,因此呼籲應盡快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嚇阻膽敢分裂國家的犯罪分子。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回應表示,香港有言論自由,不同媒體可以有不同意見,兩名議員在台灣的言論,根本不構成分裂國家罪行。李少光表示,《中國日報》署名文章譴責兩名立法會議員批評香港一國兩制,是支持鼓吹台獨,以及希望特區政府盡快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並不代表中央向特區政府施壓。他重申,政府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沒有特定時間表,也不急於在下半年完成立法。李少光表示,當局會聽取各階層意見,解除市民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疑慮。

1.7 8月18日,新任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將於日內約見各政黨,以及由法律界人士組成的23條關注組等團體,聽取他們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意見,9月推出文件展開新一輪諮詢工作。他又形容自己不會刻意追求民望:「如果大部分市民要我下台,我一定下台。」上任才兩個星期的李少光與傳媒會面時表示,上任後最迫切的工作是落實《基本法》第23條及提高出入境口岸處理旅客的能力。他強調,《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憲制上責任,但特區政府沒有時間表,惟希望可在其任內(即未來4年)完成。對於政府會否發表白紙草案,他形容立法諮詢已有一年,白紙或藍紙草案的爭拗已是「明日黃花」,但他補充,不能抹煞發表白紙草案的可能,但暫計劃以加入政府提出的50多項修訂,以及「七一」大遊行後特首作出的三大修訂的藍紙草案,作為立法的基本起步點。他一再強調會以市民共識為立法依歸,承諾法案會「改到大部分人支持為止」。有記者問他這樣《基本法》第23條立法條文可能變成沒有約束力的「紙老虎」,他說:「如果市民鍾意紙老虎,咪畀個紙老虎佢。」一直被外界指為屬於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馬房」的李少光,被問及與葉太的最大分別是甚麼時,他說:「我懐係完全兩個人。」有記者問他是否「唔會好似葉太鰠立法會度咁寸」,他即反駁,一些評論對葉太不大公平,並謂「鬧交都要兩個人先鬧得成」。他承認,今次立法「做得小心鱓」,以消除市民的憂慮,但對於葉太是否敗於過份硬銷法案,他則強調保安局同事過去其實做了大量工作,葉太等官員出席過逾300個會議及論壇,不能說過去推行立法是「夾硬鈬」。對於「七一」50萬人上街,他承認社會有怨氣、不滿,但認為並非所有上街的市民都看過草案,也不是所有參加遊行的市民都是針對《基本法》第23條。但他隨即強調,這樣說並非不尊重反對聲音,顯得小心翼翼。對於屢獲特首委以重任,李少光笑言打亂了他退休的計劃,並形容:「同我共事過鮋人都知,我唔係尋求升職鮋人。」他否認今次接受任命是為特首「捱義氣」,「就算係都係為市民捱義氣」。23條關注組成員、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回應時說:「希望(李少光的說話)唔係空話,葉太當時都係咁講,我諗要聽其言觀其行。」他指出,不反對政府以修訂後的藍紙草案作諮詢的起步點,但絕不能以此作為不能修改的底線。梁家傑強調,《基本法》第23條立法必須符合三個原則,就是根據《基本法》規定只作必要的立法;將現行有關法例不合時宜的部分去蕪存菁,以達致現代社會的人權標準;立法必須採用客觀準確的字眼。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若聽取民意,應先了解市民對立法時間的意見,即大部分市民是否認同必須現階段立法,若大部分市民認為立法沒有迫切性,政府應從善如流。

1.8 8月13日,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江華證實,已約見新任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在15日見面,主要討論放寬「自由行」帶來的相關問題,促請當局增聘人手,紓緩過關擠塞情況,以及要求政府制定措施,在治安方面防患未然。至於《基本法》第23條立法,劉江華指出,會向局長表達民建聯的一貫立場,但並非討論重點。保安局發言人證實,局長15日會接見民建聯代表,聽取《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及其他意見,但以私隱為由,拒絕透露其後獲接見的團體名單及時間表。在《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上與政府唱反調的自由黨仍未約見李少光。黨主席田北俊表示,剛收到李少光發出的備忘錄,但未知具體會面情況。該黨立法會議員張宇人解釋,李少光上任時間極短,需時惡補《基本法》第23條,加上不少自由黨成員先後放假,故最快要待9月中才會提出約見邀請。早餐派召集人李家祥亦收到李少光邀約會面的通知,不過早餐派7名成員並非全部身在香港。李家祥表示,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吳亮星正在內蒙古考察,相信要稍後才能安排與李少光會面。三大黨中唯一尚未收到邀請的是民主黨,民主黨副主席何俊仁表示,他們希望給予李少光較多時間準備才提出邀約,加上該黨大部分議員正在外遊中,估計8月底他們才會提出會面邀請。法律界議員吳靄儀亦未收到邀請。另外,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接受鳳凰衛視訪問,披露早於3月已向行政長官董建華說「想休息」,原因是當時估計應該可以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加上7月便是她任職保安局局長一職滿5年,是一個里程碑,故想作出轉變和休息。她對於政府最終決定押後《國安條例》二讀的結果感到很失望,「立法不成,矛頭指向我,說推銷得不好,有些議員也說,應該換一個人推銷,或者是換推銷的手法,我覺得也不是沒有理由的,所以我跟董先生講,你應該考慮換一個推銷人了,我堅持要求他讓我離開,最後他也答應了。」

1.9 8月10日,20多名30歲以下年青人成立一個名為「七一人民批」的倒董組織,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行宣誓儀式,要求普選特首及各級議會外,並反對現時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及要求董建華下台,並揚言將派出不少於10名成員參加11月的區議會選舉,以參政來顯示力量。去年畢業於加拿大的楊岳橋說,「人民批」的組成,主要是「七一」大遊行所激發,而董建華6年劣政依然,偏聽徇私,故希望透過團結年青人來反映意見。楊說:「『批』意味團結一堆人,好似果批有餡,餡就是人民力量;但我懐冇同民主黨及其他倒董黨派聯繫。」「人民批」的成員來自本地及留學生,但部分則是前铫及「民主倒董力量」成員。身兼前铫成員的劉家儀及陳小萍均說,前铫容許成員以多個名義參選,故加入「人民批」並參選區議員不成問題。而「民主倒董力量」亦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行倒董答問大會,數十人圍觀,氣氛不算熱烈。市民蘇先生雖不滿行政長官董建華,但指目前環境下不應叫董建華下台,他批評民主派堅持擱置《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破壞社會和諧氣氛,只顧自己利益,大家都知道《基本法》第23條必須立法。另有市民認為,打倒一個人沒有意思,因沒有人肯站出來承擔,競選行政長官一職。四五行動「長毛」梁國雄說,董建華猶如攔路狗,必須要其下台,他不點名批評部分民主派在立法會贊成董建華下台的議案,但「七一」遊行後卻說不要針對某一個人,還把倒董說成分化民主運動。集會期間有市民大叫他們「收皮」。梁國雄反駁說:「50萬人上街叫董收皮,董都唔收皮,只要有50人講得飱,我懐就立即收皮。」目前「力量」有會員2,000人,召集人蕭若元強調,會員人數於數星期後,便會達到1萬人,擬在9至10月間發起萬人倒董集會遊行,但不會選擇在 10月1日,因他們不是要與北京「作對」。蕭若元說,要董建華下台是因其無能,「民主倒董力量」會每周落區,到全港十八區舉行答問大會,與市民共商如何民主倒董,他們並會舉辦「棟篤笑」、製作視像光碟,出版十萬本有關董建華及董太的漫畫笑話等,更會在網上邀請市民提供倒董方法。

1.10 8月9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視察團到內蒙古自治區展開為期8天的視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盛華仁專程到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向到當地視察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說,中央非常關注香港近期的事態,希望港人代「珍惜和維護香港大局的穩定」,「並把精力集中到經濟發展」。他又呼籲人代「積極配合、協助」《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對違反憲法和《基本法》的事情,要表明自己的態度,要堅決反對。身在內蒙古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馬力及黃宜弘均表示,盛華仁只是講及一些大原則,並無具體舉例,說明哪些是違反《基本法》的事情。盛華仁說,中央政府對香港近期的事態非常關注,他重申中央全力支持董建華領導的特區政府,並會盡最大努力幫助香港恢復經濟。他希望港區人大珍惜和維護香港大局穩定,支持董建華先生及其領導的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工作,把精神集中在經濟發展;同時,要繼續支持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積極配合、協助特區政府做好宣傳及解釋工作,使有關立法順利完成。他強調:「對違反憲法和《基本法》、違反一國兩制方針、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事情,要敢於表明自己的態度,要堅決反對,這是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應有的責任。」

1.11 8月上旬,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因為硬銷《基本法》第23條,備受外界批評下辭職,新任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首要任務也是要推銷草案,李少光強調立法是特區政府一個憲制上的責任,但沒有固定時間表,他會多聽市民的意見。而立法會三大政黨期望他能夠接納不同意見,有更大的合作空間。李少光表示,會先了解《基本法》第23條立法過程的關鍵,政府會作新一輪諮詢,仔細聆聽社會各方面的聲音,而立法沒有既定時間表,李少光說:「我只可在這裏保證,我上任後,我會很小心處理這個問題和小心聆聽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在立法會內有不同的聲音,我可以向大家說,我是會跟不同黨派議員見面。」對於在《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問題上,如何平衡北京及香港市民的看法。李少光說:「現時你問我的立場,如果我們現時有一個立場的話,並不是一個真正的諮詢。」至於會否改變葉劉淑儀推銷《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的強硬態度,李少光沒有正面回應:「看看你怎樣硬和軟,這是一個比較上的說法。」李少光沒有回應他對「七一」遊行的個人看法,只重複政府的立場:「我相信政府已經聽到市民的訴求。」他又強調會盡力去解除市民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疑慮。民主黨發言人何俊仁形容,李少光過往的作風平易近人,擔心新的任命會影響李少光的作風,何認為李少光在處理《基本法》第23條立法問題上,不應操之過急,更不應設任何時限及先決條件:「如果佢(李少光)唔以開放態度處理,必定碰壁。」自由黨議員張宇人認為,李少光的處事方法與葉劉淑儀不同,相信由李少光去推銷《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會有較好的效果;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希望李少光能夠廣納意見,聽取不同的聲音。立法會法律界代表吳靄儀認為,李少光在處理居港權問題時的表現很強硬,但相信當時他受制於政府的規限,吳靄儀希望在《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問題上,行政長官可以減少對李少光的束縛,令合作的空間較大。

1.12 「七一」50萬人大遊行不但阻止政府強行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更喚醒港人參政意識。政制事務局總結剛結束的選民登記工作,發現在「七一」大遊行後兩星期,共收到逾16萬份選民登記表,佔整體收回表格一半以上。特區政府於6月1日開始進行為期7周的選民登記,在結束前兩周剛好遇上「七一」大遊行及「七九和平集會」,根據政制事務局公開選民登記的最新資料,政府共收回31.2萬份登記表,更改地址及新選民各佔一半。若再以收回表格時間分類,發現在「七一」後收回表格數目驚人,超過16萬份;在「七九」後最後一周更收回逾10萬份表格,單是這兩星期收回表格總數,已經超過之前五周總和。另外,今次也吸引了不少年輕人加入選民行列,其中18至20歲選民登記率,由2002年約18%,上升到超過24%;21到25歲登記人數,也由51%上升至55%。城大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張炳良認為,不論這16萬人是改地址還是新選民,他們主動交表已經是正面效應。他認為這些人肯定是認同民主訴求,會對現時左派團體參選造成政治壓力。政制事務局局表林瑞麟認為,年青選民登記人數仍然偏低,綜合18到25歲選民登記率只有43%,較平均65%偏低,但較 2000年登記其實已有可觀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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