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運-2001年8月份

八月 30, 2001

1.1  8月30日,香港歷史博物館開幕。「六七暴動」在34年前發生,最近仍翻動香港人深埋的憤怒,11年前的「八九民運」,更不用多說。不過,耗資2億元、耗時6年籌辦的香港歷史博物館,卻用了少於200字來簡介「六四」,也沒有提及每年舉行的燭光晚會。今天開放的香港歷史博物館,最矚目的部分是名為「香港故事」的展覽,佔地7,000平方米。「香港故事」有8個展覽廳,由4億年前的泥盆紀開始,至1997年主權移交為止。現代香港人最熟悉的,定是「現代都市及香港回歸」。展覽廳用了三小一大的展板,介紹香港60年代之後的發展,另有電腦介紹。可是,那題為「1960至1990年大事紀要」的展板闡述30年間,香港曾出現前景不明朗,例如1966至1967年暴動期間,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是30年來最重要的歷史事件,卻不見談及「六四」。隔鄰一塊用了158字講述1980年至1990年香港故事的展板,這樣提及六四民運︰「……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的學生運動激發起香港市民強烈反應,逾百萬人參加示威遊行,是香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群眾運動。……」電腦以「六四」事件對香港的衝擊為題:「1989年4月,北京爆發學生運動,要求民主和改革,全國響應。6月4日凌晨,戒嚴部隊開入天安門廣場驅散示威群眾,造成死傷。『六四事件』在香港引起極大的震盪,抗議遊行不絕,曾有數次百萬人上街遊行,聲援北京學運,規模之大,前所未有,『六四』動搖了港人的信心,社會瀰漫不安情緒,掀起移民潮。」至於六七暴動,電腦指因政策偏幫資方,勞工受剝削,貪污猖獗等,社會潛伏不安。由於受文化大革命影響,勞資糾紛提升為政治運動,引起激烈行動,林彬昆仲被燒死,市面炸彈處處,影響經濟,後來麥理浩港督採取多項政策,社會才穩定下來。支聯會發言人何俊仁批評,展覽有偏向性,企圖淡化事實。不過,香港歷史博物館總館長丁新豹稱,資料是否足夠,見仁見智,況且博物館和歷史書、年鑑不同,不能詳述每件事,博物館只能引起興趣,讀者可去圖書館借書了解來龍去脈。資深中學中史科教師陳志華說,展覽資料多少不重要,最重要能介紹事件輪廓,並能提供相關網址、小冊子等,方便有興趣人士自行了解。

1.2  8月20日,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聯同近20名成員到東區裁判法庭旁聽。他們在案件審訊開始時,在庭外拉起橫額,抗議特區政府政治檢控該會的義工。支聯會義工伍國雄與溫樹南,及社會福利員梁俊威,於今年5月8日「《財富》全球論壇」舉行期間,在灣仔駕駛宣傳車運送「紙棺材」時,與警員發生衝突而被捕。三人否認共五項阻差辦公、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傷害及襲警罪名,案件21日開審。被告伍國雄﹙44歲﹚、梁俊威﹙31歲﹚及溫樹南﹙41歲﹚,各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名;伍國雄另被控一項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害罪;梁則被控一項襲警罪名。控方將傳召20名證人,辯方則有5名證人。

1.3  8月19日,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透露,該中心創辦人盧四清兩年前已被內地當局列入「境外敵對分子」黑名單內,並導致一名內地居民無辜被判刑。盧四清擔心將來特區政府若根據《基本法》23條制訂《顛覆法》後,中心可能成為「顛覆組織」而遭到禁制。民運信息中心表示,他們近日獲得山東省濟南市中區人民法院於99年發出的一份行政判決書,案中一名濟南居民車宏年於98年致函「美國之音」電台在港的辦事處,希望索取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的地址及電話,結果被公安截獲,至99年1月被當地公安局以「境外機構勾結」及「危害國家安全」罪名判處勞教3年,至今年7月獲釋。法院判決書點名指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是「境外敵對分子」盧四清在港登記的機構。據中國《刑法》規定,凡「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勾結」即觸犯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罪行,可處罰有期徒刑。盧四清擔心特區政府日後就《基本法》23條立法後,內地判決書會成為本地法院的援引判例,令他本人及中心遭到迫害。港區人大代表馬力表示,基於國家安全理由,在國外若以推翻共產黨為目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或個人,都會被中央列為「境外敵對組織及分子」,他相信此份黑名單還包括支聯會及香港的法輪功組織等。至於會否入罪,他認為要視乎《基本法》23條如何立法。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則不排除國內早巳將他們定性為敵對組織,但他並不擔心日後會因《基本法》23 條而入罪,他說:「冇乜好擔心,佢要鈬就鈬,咁香港要經法律程序,屆時全世界都會關注。」

1.4  8月14日,因「陰謀推翻政府」及「破壞國家統一」罪名被捕的異見人士黃琦於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閉門方式進行兩小時的審訊,黃琦拒絕承認所有控罪,他的辯護律師亦指當局無足夠證據將黃琦入罪。黃琦出庭當日,其妻曾莉只能在黃琦被帶上法庭途中,於通道與丈夫見面。黃琦明顯消瘦,但精神良好,他又以微笑及手勢囑咐家人放心。曾莉曾為丈夫拍下一張照片,但隨即遭法庭人員沒收。這是中國首宗針對網站創辦人的案件。17日,黃琦的岳父表示,法庭有關官員向他們表示,此案屬於政治案件,黃琦可能面臨10年或以上監禁,但只要黃琦在獄中行為良好,關押數年後可望獲釋。黃琦的律師表示,有關案件已經審結,法官會把有關報告遞交中央政法委員會後,才宣布結果。36歲的黃琦於99年創辦「六四天網」尋人網站,網站其後發布有關人權、民主、法輪功及疆獨活動的訊息,當局於去年6月把黃琦拘捕。

1.5  8月13日,華東山東省一名民運老將牟傳珩在青島市家中被捕,當局指控他犯了嚴重的顛覆罪。他的妻子金修蘭透露,國安人員徹底搜查他們家,沒收了牟傳珩的電腦、寫作材料及信件。目前她丈夫遭到拘留審查,不久之後可能被正式逮捕。金修蘭說,大約12名青島市國安局人員突然進入他們家中,拘捕了長期從事民運活動的牟傳珩。她的丈夫很早就從事政治反對運動,1979年「北京之春」民主牆期間已參與出版宣傳民主刊物。牟傳珩被捕似乎與他口頭聲援並要求當局釋放另一名異議人士燕鵬有關。設在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觀察」組織發表聲明說,燕鵬於7月11日在華南廣西自治區遭到拘捕,被控企圖非法移民罪。但是牟、燕兩人一致否認,燕鵬準備逃離中國。這項聲明指出,中國警方起先表示,拘留燕鵬只是暫時的;不過7月16日北京申辦2008年奧運會獲得成功後,燕鵬隨即被正式逮捕並起訴。

1.6  8月11日,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發起遊行,約有30人參加,當中包括落實居港權家長會及四五行動代表。示威人士主要不滿警務處在8月7日公布的《2000 年6月25及26日警方處理中區政府合署未經批准集會手法的檢討撮要》。他們指檢討報告多次歪曲事實及蓄意抹黑和平請願人士,例如指一名示威者因「絆倒」受傷的說法是不可接受的。遊行人士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灣仔警察總部,十多名警員在警署外築起人牆戒備,示威者在門外靜坐及發表聲明,遞交請願信後離去。警方派出數十名警員維持秩序,並警告遊行隊伍未有作出申請。在集會期間,有示威者的揚聲器近距離向一名警員發出聲浪,該名23歲、隸屬灣仔巡邏小隊的警員事後感到不適送院。警方其後發表聲明,譴責示威者的行為及主辦者的遊行方式。

1.7  8月1日,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透露,香港學者徐澤榮已被中國當局關押一年,至今仍未釋放,這違反中國《刑事訴訟法》中「監視居住」不可超過6個月的規定。信息中心表示,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監視居住」的時間最長不可超過6個月,但徐澤榮自去年8月被捕至今,其家人仍沒有消息,公安局也沒有正式逮捕或起訴他。現年45歲的徐澤榮,去年7月在香港雜誌上發表一篇「設在大陸河南的馬共秘密電台」的文章,文章披露中國在60至80年代,輸出革命支持馬來西亞共產黨的一些機密事項。

1.8  8月上旬,美國《紐約時報》報導,中共最近審判海外華裔學者高瞻等人引起廣泛關注,華裔學者說,中共近年來加強了恐嚇活動,實際上對於華裔學者的恐嚇範圍遠遠超過外界的想像,據估計受到中國安全部特務騷擾的學者有數千人之多。普林斯頓大學教授林培瑞(Perry Link)在接受訪問時指出,逮捕學者故事最重要的部分在於中國學者和海外華人產生自我抑制效果,他說,這些事件堵住了許多海外華人的嘴巴,也扭曲了中國學者給予西方公眾的信息。最近的逮捕事件發出的信息,就是中共對於國家安全的意識似乎非常脆弱,中共國安部花費大量時間和資源派出類似蘇聯時代的情報人員(KGB)跟蹤海外華人。耶魯大學資深中文語言教師康正果發現,他寄到大陸友人的信件都被拆開、登記,然後封好再郵寄出去,那些信件中不過是一些批評中共的報刊文章和作品,中共派出的特務自1989年開始就在跟蹤康正果,他當時參加了西安的民主抗議活動,貼出大字報批評天安門廣場的軍事鎮壓。為了獲得釋放,康正果被迫簽署自白,承認違反了中共安全法關於禁止「製造、傳播或者閱讀危害國家安全的材料」的規定,實際上,他的郵件對象都是給一名對國際問題有興趣的退休教授,很難想像它會威脅中國安全。結果,康正果與家鄉的關係完全切斷,康正果後來申請加入美國國籍。《紐約時報》說,某些偵察活動是由來自中國的學生或者教師在美國進行,他們為中共國家安全部蒐集同事的學術文章並在中共領事館或者大使館寫報告。「中國之春」總編輯胡平說,今年6月芝加哥大學的一個集會紀念天安門屠殺事件,主辦單位就接到一名華裔教授的電話警告,要求他們不要舉行集會,在會上發言的胡平說,那名教授自稱是代表當地中共領事館來傳遞信息,主辦單位繼續安排活動,但這起警告成為會議的主題。同時,在美國高級官員來訪期間,中共監視潛在的批評者,例如,上周美國國務卿鮑威爾訪問大陸的時候,公安就加強了對江棋生之妻章虹的家的監察工作,江棋生由於試圖組織1989年民主運動中的死難者而被判刑4年。《紐約時報》說,中共對於國家安全的模糊規定給予國安部極大自由,跟蹤任何他們認為潛在反對北京的人,對於構成國家機密的要件並沒有明確規定,一旦國安部的特務提出國家安全問題,被拘留的中國公民就失去諮詢律師的權利,與外界完全失去聯繫。

1.9 7月25日,中國異見詩人薛德雲獲得釋放。去年3月,薜被貴陽中級法院以「顛覆罪」判刑5年後,再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沒想到罕見地獲得高院改判為3.5年刑期,並於7月25日獲得釋放。筆名馬哲的薛德雲,現年41歲,1986年曾因領導學運而被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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