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運
1.1 2月26日下午,民運人士魏京生表示,雖然他對新政府的作為並不清楚,但是海外人士都感覺台灣政界對大陸態度「不正常」、「過於軟弱」、「有點過份」,只要大陸有一點好臉色,台灣政界就說一堆違背原則的好話,「沒有固定的思維」。對於台灣迭起爭議的公民投票問題,魏京生說,公投的確是解決重大問題的正常方式。他認為,專制國家對於社會重大爭議通常是「一人說話、就算拍板」,但在這裏要老百姓拍板才算。公投能解決任何問題,包括台灣前途的決定,「公投也未必不是好方法」。27日起,魏京生將與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施明德展開9場「展望新世紀的民主與人權」對談之旅。
1.2 2月25日,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羅賓遜夫人到北京會談前夕,中國的異議人士籲請她協助遭監禁的民運人士徐文立爭取醫療照顧。35位異議人士聯名致函羅賓遜夫人,請她向中共政府施壓,允許罹患B型肝炎的徐文立就醫。徐文立是遭中共監禁的最知名異議人士之一,他是在98年因為試圖成立中國民主黨而被判刑13年。這些異議人士在信中聲稱,徐文立未能獲得適當的醫療照顧;他們呼籲羅賓遜夫人要求中共讓他保外就醫,同時允許他的妻子去探望他。信中說:「在中國人權紀錄極為惡劣的此時此刻,我們最擔心的是被監禁在共產黨監獄裏的政治犯和良心犯的健康情況。」聯署這封信的有多位老牌異議人士,包括任畹町,他曾於79年在影響深遠的「民主牆」運動期間遭逮捕,後來又因參與89年的天安門廣場民運被捕。另一位何德普,他是徐文立想協助成立的中國民主黨的成員。羅賓遜前幾次訪問中國時,徐文立的妻子賀信彤都遭到公安監控;去年3月羅賓遜夫人來訪時,賀信彤曾進行24小時絕食,希望她注意徐文立的處境。
1.3 2月23日,國際奧委會評估團將為北京申辦奧運進行最後一天的考察前夕,外交人士和人權組織均不約而同地表示,今年7月國際奧委會投票決定主辦地前夕,中國幾位著名異見人士,包括徐文立、秦永敏、王有才等都會獲釋。中國近年來一直將釋放異見人士作為國際活動的籌碼。法新社引述北京外交人士表示,中國很可能在7月國際奧委會投票前夕,釋放幾位著名的異見人士。這位外交官稱,中國經常釋放政治異見人士,以此緩和國際輿論的壓力,在諸如申辦奧運會等重大事件上取得分數。而西方國家訪客與中國領導人會晤時也不斷呼籲釋放著名的異見人士。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負責人盧四清也認為,徐文立、王有才和秦永敏等著名異見人士在國際奧委會投票前夕獲釋幾乎是肯定的。93年,北京為申辦2000年奧運會也曾釋放了20位異見人士,現在的情況亦非常相似。王有才、徐文立、秦永敏因分別在浙江、北京、湖北發起成立中國民主黨,而被當局控以顛覆罪,於98年12月分別判囚11至13年。在奧委會評估團將結束在北京的四天考察之際,中國再拘捕了兩名曾向國際奧委會上書的異見人士,但同時推遲了原訂22日對四川「天網」站主黃琦的審判。黃琦被指在網站上發播民運信息,而控以顛覆罪,被國際人權組織視為第一位「網上異見人士」。盧四清表示,成都市中級法院臨時以黃琦身體不適為由宣布延期審判後,黃琦的妻子曾麗上午去法院,要求讓黃琦保外就醫,但法院並未答應,只表示會向有關方面反映;而接近該案的人士表示,推遲審判的直接原因是由於奧委會評估團正在北京考察。
1.4 2月21日下午,中國民主黨創辦人之一吳義龍的妻子單稱峰,因致函奧委會要求向北京施壓釋放政治犯,竟被浙江省公安處以勞教2年,送往幕千山勞教所。北京的異見人士也受到嚴密監控及騷擾,中國的人權問題再次引起關注。單稱峰去年底與28名異見人士聯名致函國際奧委會,要求向中國施壓,釋放王有才、吳義龍等政治犯,揭開異見人士利用北京申辦2008年奧運會,要求國際施壓以改善人權狀況的序幕。吳義龍是浙江大學文學碩士研究生,因與王有才等人發起創辦中國民主黨,99年兩人都被當局以顛覆罪判監11年。至今年1月15日,家住浙江蕭山的單稱峰被公安拘捕,關押在蕭山看守所。勞教是由公安決定的行政處罰,毋須經過法庭審訊。
1.5 2月21 日,由荷蘭籍的國際自由車總會會長維布魯根率領的評估團正式展開為期四日的考察評估活動,評估團的首日工作主要是考察北京的體育設施,並評估北京方面1月在日內瓦提交奧委會的申辦報告。國家主席江澤民下午在中南海接見了評估團,他表示中央政府全力支持申辦委員會再次申辦奧運。另外,北京副巿長、北京奧申辦委員會副主席劉敬民曾表示,官方不會阻止異見人士與評估團會晤。但北京異見人士何德普及楊靖19日被公安帶走,並軟禁在兩間不同的招待所,另外徐文立妻子賀信彤、異見人士王志新、馬強等大批異見人士的家門外有公安把守。而日前致函奧委會的異見人士江棋生的妻子章虹及方覺的妹妹劉靜,連日來也遭公安跟蹤擾攘。
1.6 2月13日上午,四川成都市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閉門開庭審理成都天網﹙www.6-4tianwang.com﹚負責人黃琦,這是中國首次以顛覆罪起訴網上罪案,也是自去年下半年當局推出一系列互聯網管理辦法以來,首次開審涉及顛覆罪的互聯網案件。由於被告黃琦身體不適,法庭僅開庭半日即休庭。檢察院的起訴書透露,36歲的黃琦在其開辦的「天網尋人」網站設置了「走向論壇」、「網海拾遺」、「遙看中華」等欄目。這些欄目先後刊登了「中國民主黨政治綱領」、「中國民主黨章程」、「新疆維吾爾人的獨立意識:因為歷史上我們一直是個獨立的國家」、「六·四不是事件,不是風波,是屠殺」等文章,以及由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國際特赦等組織發布的各類信息。起訴書認為被告黃琦利用互聯網大量刊登有關「民運」、「疆獨」、「法輪功」及為「六四」事件鳴冤等文章的行為,已構成「煽動分裂國家」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3條、第105條、第69條之規定處刑。黃琦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死刑。據了解,被告在辯詞中承認開辦上述網站,但有關文章都是別人貼上去的,由於互聯網的開放性及被告不熟悉電腦﹙當初他請人開創該網站是為了網上尋人﹚,因此無法控制網民的做法,再者因經濟的原因,他沒法請專人打理有關網站,導致失控。被告的辯護律師范軍認為法庭提出對黃琦的指控明顯證據不足,「煽動分裂顛覆」的罪名難以成立。他堅持為黃琦作「無罪辯護」。38歲的范軍是四川德陽錦铟律師事務所主任,他坦言接這類案子「是第一次」,完全是自願的,並無受到當局任何壓力。他說,若退回10年前,為這類「反革命案」辯護是「想都不敢想」。被告黃琦的妻子曾麗表示,自去年6月丈夫被捕後,她是首次見到黃琦,覺得丈夫顯得很虛弱,在法庭上還一度虛脫休克,她非常擔憂丈夫的健康。由於這是中國首宗以「顛覆罪」起訴互聯網站負責人,案件引起海外關注,多個人權組織如無國界記者協會指北京當局違反互聯網資訊自由,要求北京立即釋放被告。
1.7 2月8日,約十多名四五行動成員趁行政長官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的機會,於立法會大樓外示威抗議,要求當局設立失業援助金、設定最低工資、最高工時,並恢復工人的集體談判權,補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以及批評房委會提出下調申請居屋及公屋入息上限。成員於立法會門外高舉倒轉「董」字的橫額,以象徵倒董,並用大聲公高喊「倒董」口號,情緒激動。對於日前房委會提出下調申請居屋及公屋的入息上限,四五行動批評這是政府屈服於地產財團的表現,不理會低下階層的住屋困境。代表梁國雄表示,立法會應就此事開會商議。另一方面,受西鐵工程收地影響的十多名華基工業中心的員工也在立法會門外示威,要求政府盡快解決「華基收地」事件。此外,華基員工不滿政府單方面採取「一口價」樓價及「先搬後索償」的方式解決收地問題。
1.8 2月7日,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羅賓遜夫人與中國外長唐家璇會晤,她呼籲北京當局給予被判入獄13年的中國民主黨創辦人徐文立「特別考慮」。羅賓遜夫人指徐文立目前健康狀況惡劣,希望當局能給予他「特別考慮」,但唐家璇並無直接回應。早前羅賓遜夫人收到一封35名中國異見人士聯署的公開信,要求她敦促北京政府基於人道理由,讓罹患乙型肝炎的徐文立保外就醫。
1.9 2月2日下午,中國工運領袖李旺陽為反抗中共邵陽市委及市政府對他的迫害,為反抗當局對他實行的滅絕政策,在湖南邵陽市大祥醫院開始無限期絕食,要求中國政府負責醫治他被長期監禁迫害造成,令他生不如死的多種嚴重痛苦疾病,包括心肺疾病等。總部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主席劉青受李旺陽親友請託,3 日發表李旺陽開始絕食的聲明,並呼籲中國政府首先承擔醫治李旺陽疾病的責任,再根據行政法對李旺陽的健康傷害予以審理賠償。李旺陽原是湖南省邵陽市的工人,在89年席捲中國的民主運動中,成立了工人自治聯合會並擔任主席,在「六四」屠殺後的鎮壓中被判刑13年,在獄中遭受長期無休止的虐待摧殘與毒打,患上嚴重的頸椎病、腰椎病、肺病及心臟病,而且視神經嚴重萎縮到已看不清東西,不立即治療將很快失明。96年監獄曾允許李旺陽的妹妹李旺林將他接回家中住了幾個月,但疾病尚未治癒又被收回監獄。去年6月監獄提前釋放李旺陽時,他身體甚至已虛弱到不能自己走路。
1.10 2月上旬,美國紐約南區法院針對王丹等4名中國民運人士去年遞狀,控告中共人大委員長李鵬在89年天安門事件下令血腥鎮壓學生案,鑑於李鵬一直拒絕配合未出庭,法官包利決定於2月5日下午會合原告律師,舉行有關會議。去年8月28日,包括民運人士王丹與熊焱、劉剛、周峰鎖、張立明等在李鵬搭機抵達紐約機場,進入美國境內後,針對天安門血腥鎮壓事件,特向聯邦紐約南區法院提出訴訟。他們都是當年天安門廣場抗議活動的參與者和學生領袖,先後被任意羈押並遭受酷刑。王丹等人控告李鵬當時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在天安門事件中任意處死、任意逮捕、酷刑和其他侵權行為,違反國際法、美國聯邦法律、紐約州法律及中國法律,為此尋求損害賠償。根據聯邦紐約南區法院的訴訟文件,李鵬所違反的法律除了國際法,還有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法定時效對戰爭罪犯和反人道罪不適用公約、美國普通法等,可謂罪行重大。負責處理本案的憲法人權中心葛林與米恩兩位律師,都是義務為王丹等人打這場官司。他們表示,李鵬在天安門事件中嚴重違反法律的行為絕不容寬恕,現在是李鵬面臨司法審判的時候,對於打這場官司極具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