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2000年10月份

十月 30, 2000

3.1 10 月6日,台灣《中時晚報》社長林聖芬表示,關於檢察官搜查《中時晚報》一事,《中時》報系將打憲法官司,以提升檢察官辦案能力,並兼顧人權保障。他呼籲監察機關對此善盡監督責任。代表中國人權協會的法學教授傅昆成則表示,過去人權協會協助爭取人權,一直限於人力財力,無法形成司法判例,因此他建議《中時》報系不要只是打憲法官司,而是直接面對司法,爭取成為被告,用司法判例立下人權保障標準。林聖芬說,10年前台灣清華大學研究生遭調查,促成立院通過《刑法》100條修正案,因此也希望這次搜查報館事件能有助帶起檢察官強制處分權應否回歸法院的探討。他也指出,在整件事中,包括檢察官權力是否過度膨脹,國安局及調查單位所受監督不足,都是值得思索的爭議點,而檢察官的行動即使不違法,但難免令人質疑有無失當,並已侵犯人權,因此法務部與總檢察長體系也應重視如何內控,找出能兼顧偵辦犯罪與保護人權的平衡點。

3.2 10 月5日下午4時,為抗議台北地檢署在10月3日因劉冠軍事件洩密案前往《中時晚報》編輯部及採訪記者家中搜索,中國時報產業工會、全國大眾傳播業工會聯合會及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三個工會組織發動數十名員工手持「抗議檢調濫權、踐踏新聞自由」、「法務部失職,縱容檢調擅權」、「勿亂拍蒼蠅,請專心打老虎」等標語,針對檢察官搜索《中時晚報》編輯部的行動到台北地檢署抗議,並直言檢察官有「濫權」嫌疑。《中時晚報》編輯陳煥章表示,當天檢察官率員搜索編輯部,不但沒有出示搜索票及相關證件就開始搜索,而且動用警力限制人員出入,影響編輯部作業,對於檢方的舉動,他覺得「陷入白色恐怖之中」。抗議代表表示,他們肯定並支持新政府「追打老虎」的舉動,同時知道地檢單位握有發動搜索的正當性,但檢方「輕率、粗糙的發動搜索就是濫權」,從近來搜索國民黨立委廖福本大安會館處所、檢審單位就國民黨立委王令麟是否應予收押及台中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宿舍遭中學生丟球卻予以法辦等事件,他們認為檢察官的強制處分權,「行使得宜,即能維護正義」、「行使不當,便是侵犯人權」。抗議人士要求政府應維護新聞自由,捍衛媒體專業發展,實現人權法治、言論自由,才能達到真正的民主。台北地檢署由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文政出面接受抗議書,將在晚間6時發表台北地檢署對這件事的正式聲明。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