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4月26日下午,有線電視兩名記者到警察投訴課投訴警方25日在遮打花園「清場」時,對他們濫用權力。攝影師畢廣禮表示,其手腕受傷,仍覺疼痛,並投訴警方講粗口,又用手銬鎖起他,處理粗暴,及令攝錄機損毀。另一名有線記者則投訴警方無禮貌,設記者區又安排混亂,引起推撞。對於香港警方於4月25日在遮打花園清場行動中,以手扣拘捕在場採訪記者,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劉江華表示,已有委員會成員提出在立法會會議上討論,現正待政府當局回應。他指出,警方應汲取今次事件經驗,檢討大型行動時如何適當處理採訪記者及圍觀市民。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劉錦華表示,警員使用手扣並非一定是作出拘捕行動,只是用以平靜現場人士的情緒,用手扣是「很普遍」的事,認為是適當地使用警權。前線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更致函行政長官董建華,促請當局停止這種挑釁行為,並檢討及調查警方的處理手法。劉慧卿表示,對警方於清場行動中粗暴對待記者,並鎖手扣及以粗言穢語辱罵感到震驚及憤怒,認為警方的做法沒有必要和極不尋常,嚴重侵犯新聞自由,要求政府調查事件及嚴懲犯錯警員。香港天主教教區助理主教陳日君表示,警方清場行動時間並不適當。他指出,警方應待爭居權者申請集會時期屆滿,才作行動,讓大家有心理準備。民主黨保安事務副發言人何俊仁表示,警方不應以行政手段壓制新聞自由,要求警監會就事件作深入調查,並計劃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警方解釋及交代。民主黨議員張文光表示對事件強烈不滿,認為這是對新聞自由的侮辱,是「過分濫權」的做法,完全不可接受。他表示:「示威者有示威區,採訪的記者有記者區,其實係將示威者同記者當作為會犯事的疑犯,變成疑犯區。」香港記者協會譴責事件,指警方濫用權力,由於大批警員在場阻礙視線,記者區根本不能令記者拍攝清場情況。記協表示,相信警方採取和平勸喻方式,記者亦會充分合作。而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發表聲明,譴責警方的處事手法,並且會約見警務處長曾蔭培,表示對事件的關注。警方發言人回應會公正徹查任何投訴,發言人強調,警方25日的行動完全沒有意圖限制新聞自由,設立記者區,目的是讓傳媒能夠在一個有秩序的環境中,而又能讓警方順利執行職務的情況下,採訪警方行動。此外,在「六二六」事件中,被警方用胡椒噴霧噴中的爭取居權人士陳放規稱,近日獲法援署受理,向政府追討賠償,包括於「六二六」事件中,被胡椒噴霧噴中,以及爭取居留權多年,令身心精神受創,追討賠償金額超過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