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專欄

28. 03. 13
第97期 > 維權專欄

王登朝錯在那裏?現代版的《苦戀》–陳家偉(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王登朝原是深圳羅湖公安分局三級警督,兼任負責二零一一年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安保任務的深圳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經理。他和朋友原定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孫中山逝世八十七周年紀念日前夕,在蓮花山舉辦紀念活動,宣傳民主思想。他預備的演講辭中提及「中國大陸仍然沒能有真正實現民主」、「人民沒有充分言論自由」等字句。但是,公安卻早於三月八日,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將王登朝逮捕,送羅湖區看守所。然而,王登朝後來卻以「涉嫌貪污罪」和「妨害公務罪」起訴。一審時,王登朝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王登朝上訴,二審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在深圳中級法院開庭。 …全文…

 

28. 01. 13
第96期 > 維權專欄

守護人民家園的公民律師-倪玉蘭 —–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小多

自「十八大」以來,中共領導人一直透過媒體塑造貼近人群,傾聽民意的形象。可是,至今中國仍有數以千計人民受到政府不同形式的打壓。其中一位受中國政府無理打壓和囚禁近十年的維權人士,是聲援及為被強遷戶提供法律援助的倪玉蘭女士。倪女士經歷多次酷刑,被毒打至半身不遂。她目前被囚禁在醫療設備不足的監獄,最近更患上甲狀腺瘤,急需保外就醫。 …全文…

 

24. 11. 12
第95期 > 維權專欄

中國土地維權的困境 談舒向新律師案–小多(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濟南市舒向新律師二零一二年三月開始為山東省冠縣冠城鎮的農民代理強迫遷拆案,代理案件期間不肯被地方官員收買,被黑道威脅及騷擾家人和子女,再遭人到律師事務所搗亂,其後更被司法局扣起律師證,令他無法執業。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濟南市公安局稱舒向新律師觸犯敲詐勒索罪,對他作刑事傳喚,其後立刻把他刑事拘留。 …全文…

 

13. 09. 12
第94期 > 維權專欄

紙上談兵的公民權利改革– 小多(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中國政府於二零一二年六月推出「國家人權行動計劃」,雖然中國並非《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正式締約國,但亦在「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提出改善被羈押人的權利及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等公民和政治權。中國政府若決心推動公民和政治權利,是令人鼓舞的。可惜,就近期兩宗為港人熟悉的案件││ 李旺陽案及陳光誠姪子陳克貴案所見,中國雖在「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提出改善公民權利,但事實上卻是繼續運用各種卑劣的手法阻止人民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全文…

 

21. 04. 12
第93期 > 維權專欄

論《刑訴法》關於「監視居住」的規定—-張耀良、潘嘉偉(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全國人大剛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通過極具爭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新華社於三月十七日被兩會授權公佈修改了的《刑訴法》全文(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lh/2012-03/17/c_111667772.htm),因為二審稿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通過時,沒有對外公佈全文,加添了這個法律修正案神秘和耐人尋味的色彩。有內地律師朋友對照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公佈的一審稿,發現剛通過的《刑訴法》,關於最具爭議的「監視居住」那條規定有明顯區別。

  一審公佈的修正案,原定新加入的第七十三條規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監視居住的原因和執行的處所,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兩會授權新華社於三月十七日公佈已修訂的《刑訴法》第七十三條則規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刪去了「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
…全文…

 

07. 01. 12
第92期 > 維權專欄

黑暗的二零一一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二零一一年,對中國的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來說,是黑暗的一年。

  年初,北非突尼西亞一連串反政府示威導致政權倒台的事件被冠以「茉莉花革命」之名後,中國政府開始聞茉莉花色變。他們生怕維權人士會照辦煮碗,發動反政府示威推倒政權;是以,中國政府先下手為強,將不少僅僅在網上表示將路過「茉莉花聚會」的地點、或途經該處而拍照的人士拘留;此外,政府更敏感得把一些他們認為對政權有威脅的維權律師無故帶走,令他們「被失蹤」,致使其與家人失去聯絡長達數個月之久。他們的家人除了活在丈夫、父親、兒子突然「被消失」的彷徨中,更遭當局無理滋擾、恐嚇,有的家屬甚至被軟禁在家,惶惶不可終日。 …全文…

 

23. 12. 11
第91期 > 維權專欄

似有實無的申訴制度—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在中國的法律制度中,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致使其合法權益受侵害,有權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請求重新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亦有說明申訴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申訴人卻往往面對重重困難,特別是被中國政府認定為所謂「敏感案件」,一般很難得到有效的成果。 …全文…

 

14. 09. 11
第90期 > 維權專欄

「強國」,外強中乾乎?–蔣昭儀(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最近,幾個關注中國人權狀況的團體再次走在一起,組成「監察國保行動組」,繼續關注中國「國保」(這國保乃指「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衞局」,而非「國寶」熊貓也);不過這次是關注國保對異見人士使用的不人道手段。

近幾個月,雖然部分於茉莉花敏感時期被無故帶走的維權人士陸續獲得釋放;但他們獲釋後,不僅對被拘留期間所發生的事噤若寒蟬,連對社會事件也鮮作評論,與被帶走前大鳴大放的表現大相逕庭。與團體交流後得知,不少曾經「被失蹤」的維權人士,受到國保的不人道對待和恐嚇,要求噤聲。 …全文…

 

29. 03. 11
第89期 > 維權專欄

因茉莉花之名—蔣昭儀(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這個春天,中國政府患上了「恐花症」,聞茉莉花色變;除了將茉莉花定為敏感詞,並每逢周日於各城市駐重兵防止民眾聚集,更先發制人,自二月十九日開始(首次茉莉花集會是二月二十日),帶走不少維權人士,當中包括幾位維權律師。 …全文…

 

31. 01. 11
第88期 > 維權專欄

流氓式監控(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二零零八年北京舉辦奧運會的時候,國內外有很多人認為這樣一個國際活動可以幫助中國改善人權,但在奧運前後有多名維權人士被抓捕和軟禁,並在奧運結束不久就揭發毒奶粉事件,人權狀況每下愈況,中國政府打壓維權人士越演越烈,手法層出不同。 …全文…

 

29. 12. 10
第87期 > 維權專欄

出獄後再軟禁 中共無了期監控新伎倆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我們看電視,總不難看到一些出獄的場面;有些有親友迎接,熱熱鬧鬧的;有些就一個人冷冷清清的出獄,感覺唏噓。

  但無論如何,都不曾看過以下這一種:出了監獄,被警察專車接送回家,繼續接受無了期的軟禁。

  任何一個正常人看到以上的情節都會感到很超現實吧:明明都服完刑了,還要軟禁甚麼?直接地加刑不是更方便嗎?不幸的,在影帝溫家寶領導下的中國,這種超現實而荒謬的情節,竟屢屢出現,並成為了一個將異見人士無限期拘禁的新伎倆。 …全文…

 

28. 09. 10
第86期 > 維權專欄

「王宇案」何以蹊蹺?-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上月,內地主流媒體〈財新網〉與屬同一集團的《新世紀》週刊刊載了一篇題為〈蹊蹺王宇案〉的文章,將這件「題副其實」的蹊蹺冤案投影到廣大民眾的螢幕上。

  事件始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一名北京女律師王宇,在天津西站候車室因車票問題與車站工作人員口角,衝突時被工作人員打傷,王宇後來向天津西站派出所報警,但不被理睬。王宇遂向天津鐵路公安局投訴西站派出所及其副所長韓建春。天津鐵路公安局其後没有處理她的投訴,但時隔七個月後,王宇被鐵路派出所拘留,並以涉嫌故意傷害罪逮捕她。 …全文…

 

28. 03. 10
第85期 > 維權專欄

繼續尋找高智晟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維權律師高智晟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失蹤至今超過一年,各地政府及人權組織一直要求中國政府交代高智晟的下落,期間亦不時傳出有關高智晟的消息……

  今年春節前,人權組織「中美對話基金會」表示收到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官員的電郵,內容指高智晟目前在新疆烏魯木齊工作,並一直與他的家人保持聯繫。但高智晟的太太耿和其後發聲明,澄清她與高智晟沒有聯繫,至今仍不知道他身在何處。近日,BBC報導高智晟的哥哥高智義接受採訪時透露,他大約在三月初與高智晟通過電話,並表示對弟弟的安全「不再擔憂」。不過,外界指高智義是受到當局的壓力才這樣說。 …全文…

 

01. 01. 10
第84期 > 維權專欄

劍與盾:中國維權律師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成立三年以來,一直跟進中國內地律師因接辦維權案件或參與維權運動而遭受政府打壓的消息,維權律師的執業狀況日趨嚴峻。為總結維權律師受到各種打壓的資料,分析維權律師在參與推動內地維權運動的角色,以及探討他們如何參與推動執業和管理行業的權利,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出版第一本專集,名為《劍與盾:中國維權律師》。 …全文…

 

01. 11. 09
第83期 > 維權專欄

沒有法治,只有人治 中國維權律師還可以做甚麼?-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九月廿二日,香港大學學生會舉辦了一場論壇,探討「沒有法治,只有人治││中國維權律師還可以做甚麼?」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的李方平律師獲邀擔任主講嘉賓,還有香港立法會議員、香港大學教授和學生分享中國人權和法治的發展。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周年,李方平指中國共產黨在一九四九年執政後,隨即把國民黨所訂的法律徹底摧毀,一切從頭推倒再來。一九五七年後取消了法律制度,把整個律師制度摧毀,一直到文革結束那二十年間,中國幾乎沒有任何新的法律出台,可說完全是法律空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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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9. 09
第82期 > 維權專欄

中國公民社會面對的困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北京「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今年七月中突然被取締。七月二十九日,負責人許志永博士及財務主管莊璐以「涉嫌偷稅」被扣押。八月十二日,因調查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罪」,香港記者因採訪案件被懷疑藏毒遭無理搜查,國內維權組織和人士相繼受到嚴重打壓,不難令人聯想到近來這一連串事件與臨近中共建政六十周年有關。

  由多名維權律師組成、經常為弱勢社群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民間團體「公盟」,於七月十四日被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以二零零六年以來收到的五筆捐贈屬於法定企業收入,以偷稅為由被重罰五倍稅項,合共一百四十二萬多元,七月十七日北京市民政局以「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即日到隸屬「公盟」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辦公室予以取締。負責人法律學者許志永博士以及財務主管莊璐,於七月二十九日早上約五時被公安國保人員以「涉嫌偷稅」為由帶走。及後「公盟」代表分別於八月六、七及十日到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繳交罰款,稅局又以「授權委託書不符合要求」,即沒有許志永博士的親筆簽署而拒絕接收,無視許志永博士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而無法簽署的事實,變相迫使「公盟」承擔因過期繳交罰款而每天遞增的一萬多元人民幣。其他民間組織如關注乙型肝炎感染者的北京「益仁平中心」及關注愛滋病感染者組織「愛知行研究所」亦相繼遭到搜查。當局近來可謂瘋狂的連番打擊,目的顯然在於對公民社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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