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村民抗議興建第二座發電廠
平民抗爭星火燎原,汕尾有烏坎村誓死保衛土地的抗爭,汕頭亦有海門鎮堵路抗建電廠的示威。
相對「烏坎之春」有章法的抗爭,海門的示威顯得較散亂,但其後也漸見組織。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深汕高速公路便成為逾萬警民激戰、對壘的場所,衝突持續至聖誕日。警方連日施放催淚彈驅趕村民,又混入群眾中拍照,四出拉人打人,十分強硬。村民亦不甘示弱,各出奇招對抗。在示威踏入第四日,也是「戰況」最激烈的一日,公路上出現近百名少女揮舞紅領巾抗議,十分耀眼;幾名婆婆更充當先鋒,手持香燭向武警跪拜,要求放人。村民以牙膏塗抹嘴鼻,降低催淚氣體的刺激,每當武警發射催淚彈,群眾即後撤,年輕示威者迅速拾起彈罐丟到田野,另一些人即用水淋熄催淚彈。示威者又捲土重來,叫武警無可奈何。
在民眾連日頑抗下,政府終於讓步,答應釋放被捕村民,亦叫停興建電廠計劃。這座計劃興建的燃煤發電廠,已是該鎮附近的第二座,與第一座相距僅兩公里。村民不滿電廠嚴重污染海水令漁穫大減,各種海洋產品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同時亦威脅村民健康。作為國家一級良港和國家中心漁港的海門漁港,生態遭到如此破壞,叫靠海維生的海門人如何生存?村民又怎能不反抗?事件發展至今,可謂暫時平息,但政府會否信守諾言?會否秋後算帳?污染問題能否得到解決?還有待觀察。叫人可歎的是,這種「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的現象,何時才能終結?
政府村官私賣土地,村民維權
國內貧富懸殊、貪污日漸嚴重,一些官僚賺夠移民他國享受餘生。
其中一個賺錢方式是將土地賣給地產商,在耕地上建屋,村官商人中飽私囊。村民上訪不果,但了解到已經不可以再信任政府,不能再忍氣吞聲,自己的權利只能夠靠自己爭取,否則只會連睡的地方都沒有。
除汕尾市烏坎村,汕頭濠江區三寮村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有五百人到汕頭人民廣場抗議村政府賣地;十二月十六日,揭陽市揭東縣白塔鎮廣聯村村民抗議村支部書記私賣幾千畝山林土地;十二月十八日,汕頭溪南鎮上岱美村數千村民抗議村官私賣土地;十二月二十六日碣石鎮新饒村爆發徵地示威,要求徹查鎮政府私吞五百畝土地。


